请问,坚果类产品,现执行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为炒货及坚果制品,此申证单元中要求“实施
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包括以果蔬籽、果仁、坚果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炒制、烘烤(包括蒸煮后烘炒)、油炸、水煮、蒸煮、高温灭菌或其他加工工艺制成的包装食品。包括:烘炒类,如炒瓜子、炒花生等;油炸类,如油炸青豆、油炸
琥珀桃仁等;其他类,如
水煮花生、果仁或坚果类糖炒制品(糖炒花生、糖炒瓜子仁等)、核桃粉、芝麻粉(糊)、杏仁粉等。申证单元为1个,即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我想问下,现在的生的坚果类产品,不经过烘炒、油炸、水煮等工艺的生核桃仁等产品是否能归类到此申证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