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商务网首页
产品中心
食品招商
会员商务室
展会论坛
食问实答
资讯
最新
市场
大事件
新品
原料
展会
进出口
行情
营销
规范
活动
工具
问答
食价搜
报告
供需
求购
产品
食料通
新品库
登录
首页
回答
问题
提问
通知
消息
【分享】关于植物油的标识规范
回答
油脂制品
标签标识
【分享】关于植物油的标识规范
暂无描述
关注问题
已关注
回答
0条评论
邀请回答
分享
复制链接
微信扫一扫
白色纽扣
|
2018-12-01
登录
后参与回答
登录
后参与评论
1人参与回答
白色纽扣
,食品检验员
2018-12-02回答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加强食用植物油标识管理的公告 为保障食用植物油行业健康发展,规范食用植物油特别是食用植物调和油标签标识,坚决遏制虚假标识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
显示全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加强食用植物油标识管理的公告 为保障食用植物油行业健康发展,规范食用植物油特别是食用植物调和油标签标识,坚决遏制虚假标识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食用植物油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标注。食用植物油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内容负责。 二、食用植物油的名称应当反映食用植物油的真实属性。单一品种食用植物油应当使用该种食用植物油的规范名称,不得掺有其他品种油脂。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用植物油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脂,产品名称应当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的规定,标注为“食用植物调和油”,并在标签上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三、转基因食用植物油应当按照规定在标签、说明书上显著标示。对我国未批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准在国内商业化种植,市场上并不存在该种转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食用植物油标签、说明书不得标注“非转基因”字样。 四、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如实记录采购、使用的植物油料(包括植物原油)的品种和数量,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 五、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若干规定》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六、自2018年12月21日起,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植物油料(包括植物原油)采购记录、生产记录、财务记录。发现标签不符合规定、记录造假、投料和成品物料不平衡的,要依法进行处罚。所有案件的行政处罚既要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也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各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确保按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情况于2019年1月31日前报送市场监管总局。 七、企业在2018年12月21日之前依法生产的食用植物油允许销售到保质期结束。 八、鼓励公众、媒体举报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和食用植物油标识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对举报人员予以奖励。
9
0条评论
收起
确认修改
取消
登录
后参与评论
登录
后参与回答
问题索引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相关问题
2760问题:油炸膨化食品...
6个回答
130--150度油温炸猪...
5个回答
《起酥油》国家标准制定进展...
3个回答
卤制肉食品在加工时使用哪种...
7个回答
(鱼油、卵磷脂)胶囊采用S...
11个回答
编辑推荐
单锥螺带真空干燥机的优点?
1个回答
我国“无麸质”食品有什么管...
1个回答
复配酶制剂中的辅料有何规定...
1个回答
白芸豆提取物的提取方法、测...
1个回答
粮食食用油快速检测解决方案...
1个回答
21food
首页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
13738199242
微信咨询: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本网官方微信
这是一条消息提示
确定
取消
登录食品知识问答社区食问实答
微信登录
账号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二维码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
"食问实答"
忘记密码
|
免费注册
欢迎加入食品知识社区食问实答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二维码
请打开微信扫描二维码
欢迎加入食品知识社区食问实答
欢迎你!
,完善下你的信息,以后你也可以使用手机号和密码来登录了。
获取验证码
提问
问题标题
问题描述(可不填)
请描述...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