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前辈大神,药企生产的葡萄糖是否可代替食品生产厂生产的葡萄糖,用于食品生产中?
如题,请教各位前辈大神,药企生产的
葡萄糖是否可代替
食品生产厂生产的葡萄糖,用于食品生产中?如可以,有没有什么相关依据?若不可以,又依据啥?记得从前见过用药企的葡萄糖的,不知现在是否还可以用于食品生产?
3人参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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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CFDA网站可查询到有获得“葡萄糖”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即:“葡萄糖”是在食品生产许可发证范围内的。2.因而如使用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葡萄糖”,则违犯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㈠款:“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3.处罚依据为《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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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值得商榷。关键是对于“葡萄糖”的性质认定。我碰到过——个人觉得就责令改正就可以了,不一定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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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这个标准GBT 20880-2007食用葡萄糖才能用于食品加工呀。看产品标准号,不对不能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