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职业举报人举报称我公司分袋的
无核红枣没有营养标签,要求索赔3000元。我仔细研究了一下GB28050及其问答,我觉的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第7条及《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问答的第二部分第(九)条第一款“(九)关于生鲜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的、未经烹煮、未添加其它配料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等,如袋装鲜(或冻)虾、肉、鱼或鱼块、肉块、肉馅等。此外,未添加其它配料的干制品类,如
干蘑菇、木耳、干水果、干蔬菜等,以及生鲜蛋类等,也属于本标准中生鲜食品的范围。”相关内容,所以我公司分装的
大红枣、红枣、枣肉干、无核枣、新疆哈密枣属生鲜食品的范围,且未进行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上述产品的营养标签应为非强制标示项目。请问各位老师,我这样认为对吗?对职业举报人我应该如何与之交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