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针对有机产品中
营养强化剂的添加使用,提出自己的建议,谢谢~ 有机加工中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为确保在有机产品加工过程和认证过程中营养强化剂使用的一致性,便于控制营养强化剂使用可能带来的风险,特总结制定了有机加工中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原则,如下:序号营养强化剂类别适用条款使用原则1
低聚果糖、
DHA藻油、ARA等属于农业源的营养强化剂GB/T19630.2-2011,条款4.2.1.2:当有机配料无法满足需求时,可使用非有机农业配料,但应不大于配料总量的5%。一旦有条件获得有机配料时,应立即用有机配料替换。只要其符合我国国家法律规定,且比例(包含其他非有机配料)不大于配料总量的5%即可使用。2硫酸锰、亚硒酸钠、胆碱、肌醇等属于矿物质、维生素的营养强化剂GB/T19630.2-2011,条款4.2.1.8:“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使用矿物质(包括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a)不能获得符合本标准的替代物;b)如果不使用这些配料,产品将无法正常生产或保存,或其质量不能达到一定的标准;c)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GB/T19630.2-2011,附录A.5条款:“c)矿物质(包括微量元素)和维生素:法律规定应使用,或有确凿证据证明食品中严重缺乏时才可以使用。”在下列3种情况下可直接使用: 1.法律法规要求的。2.不能获得符合本标准的替代物,同时如果不使用这些配料,产品将无法正常生产或保存,或其质量不能达到一定的标准。3.有确凿证据证明食品中严重缺乏时。3属于氨基酸的营养强化剂GB/T19630.2-2011,条款4.2.1.8:“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使用矿物质(包括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a)不能获得符合本标准的替代物;b)如果不使用这些配料,产品将无法正常生产或保存,或其质量不能达到一定的标准;c)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在下列2种情况下可直接使用:1.法律法规要求的。2.不能获得符合本标准的替代物,同时如果不使用这些配料,产品将无法正常生产或保存,或其质量不能达到一定的标准。4其他营养强化剂GB/T19630.2-2011,条款4.2.1.7:“对于食品加工,需使用其它物质时,首先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并参见附录C中的程序对该物质进行评估。”需参照附录C中的程序对该物质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