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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5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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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一下:这类产品我们早在十年前就在生产,而且市场占有率也不低,只是不是针对婴幼儿的,而且国内这类产品也不少,但是国家就是对这类产品没有相应的标准及依据,让我们企业很难做。我们是希望国家能够尽快规范这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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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教的是,用此标准生产产品,能使用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许可证吗?(细则2010版的),细则适用范围已经说明“适用加工制作供婴幼儿(三周岁以内)食用的婴儿配方乳粉、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幼儿配方乳粉生产条件的审查...”不包含这特殊婴儿配方食品的,如果要生产这特殊产品,许可证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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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产品到底有没有审查细则啊?就只有婴幼儿奶粉的吗,那其他产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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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让外国代加工,自己在国内销售,还用申请许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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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相关的规定了么?我找了没找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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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一点是不能使用目前的QS细则。理由大致如下:1、目前细则没有以此标准作为依据,即根本没有将这类产品纳入;2、“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非常特殊的一类产品,当时本想同GB10765等标准一起发布的,但没有做到,原因就是没有权威机构界定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从现有标准来看,也没有解决此问题。3、如果想生产这类产品,还得咨询卫生部。但个人认为,国内企业别想了,根本不可能。这个标准如此出台,明显有背后企业推手促成。4、在标准修订会议上,基本都达成共识了,没有行政许可的规定(谁界定科学临床效果?如何判断?如何验证?哪个部门进行这些工作?属于哪类产品?QS如何管理?),一系列行政许可问题都没解决,不应该出台此标准。但现在出台了,唯一的解释就是为了国外企业服务。但事实也是基本上市面上所有这类产品都来自于进口。一点浅见,楼主不放心,不妨问下卫生部门、质监部门,百分之百来个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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