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总局关于食用
农产品范围、准入、监管方面的新解释、新要求一、关于食用农产品的范围食用农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指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以及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以食用农产品作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的,应当取得
食品生产许可证。看到没有,剥皮后,还是农产品,,,所以说谷子剥皮成
大米,它还是农产品,,可以不用SC。。你们说对不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