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桂圆 去除外壳 果肉生霉 可以按照食安法124条处罚吗?
事情是这样消费者投诉 称购买的“干桂圆”(桂圆经过晾干后的产品)去除外壳后 果肉生霉了 要求处罚销售者当地食药监部门对于“生霉”一说 要求消费者自己拿生霉的产品去检测对于此事 我有几点看法一、干桂圆 应该属于食用
农产品二、根据食安法“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
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销售干桂圆 应属于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 所以适用于食安法三、食安法124条“(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中“霉变生虫”是可以处罚的“生虫”很好界定 媒体上也有报道大米生虫后被判违反124条处罚的 但是“霉变”应该如何判定呢?肉眼可以判定吗?还是必须由
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才行?如果要检测报告 应该检测什么项目呢?请各位前辈对我的看法批评指正 另请回答我的问题多谢~~
5人参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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霉变可以通过肉眼进行判断,现场检查笔录可对食品的外观进行详细的描述,例如""食品上长满白毛、有霉斑""等,并拍摄清晰照片与正常食品的对比照,就可以认定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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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拒不整改,再做处罚也不迟。毕竟外面看不出来 发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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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老想着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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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超市退货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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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了生产许可证号的话就是食品而不是农产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