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电总局《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电视台自身开办的电视购物频道播出的购物节目,作为广播电视节目管理,是否可理解为不是广告?但实际上节目中所说的内容,又符合《广告法》对广告的定义,所以究竟属于广告还是属于节目?
保健食品广告按规定广告内容是需要获得药监部门的行政许可方可播出,那么通过电视购物渠道销售保健食品的,是否应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又应该将什么内容去申报广告呢,整个节目吗?节目是现场直播的,且节目时间长,申报广告明显不现实。实际上药监局对广告进行监测时,是有把电视购物节目纳入范围的,2月份湖南省也公告过快乐购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