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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农药残留超标罚菜贩5万,然后呢?

据大河客户端9月11日消息,因所卖的长豆角农药残留超标,河南新郑市龙湖镇一菜贩杨传有被罚5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0元。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其整改。 食品安全话题,向来牵动公众神经。对于挑战底线者依法严惩,也一直是主流声音。不过,对于此次监管部门的处理,一些网友表达了不同声音。 首先,被罚者是蔬菜经销商,也就是菜贩,而非种植者,在整个蔬菜流通环节属于末端。监管部门仅处罚经销商,而不追究农药残留超标的根源,对于杜绝市场上出现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有多大震慑力? 第二,罚款之前,是否弄清了超标农药残留的?究竟是蔬菜种植者所为,还是经营者的问题。如果能证明并非菜贩的动作,却对其处罚,不仅不公平,也放跑了真正的违法者。一个卖菜的小商贩,有能力鉴定蔬菜是否农药残留超标吗? 不是说对卖农药残留超标蔬菜的老板不该罚,而是说不能止步于罚。弄清农药残留超标是在哪一环节产生的,明确责任主体,应该是走在处罚前面的步骤。 另外,有人质疑卖了20余斤、价值120元的豆角,却被罚51000元,是否过重?虽然依据《食品安全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这一罚款数额并不出格,但是行政处罚也应当遵循比例原则,做到罚当其过。处罚结果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且《行政处罚法》也规定,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从报道看,目前未有买菜者投诉,涉事商行也能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并积极整改。这些,是否符合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 这绝不是说网友同情卖菜老板——从以往公众对威胁食品安全者的态度看,也不可能同情——关键是要罚当其过,经得起舆论检验。当然,如果监管部门能够拿出更多证据,证明就是菜贩明知故犯,为了给蔬菜保鲜而喷洒的农药,那也需进一步披露清楚。 要从根本上杜绝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不能仅靠打击销售端,更不能把执法简化为罚款。根本的,在于常抓不懈的监管,从源头、流通到终端,把好“全产业链”监管关。
6人参与回答
,标书专员 2019-07-27回答
这样的问题,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建议以后所有的菜贩子都得学农药检测。
,食品研发工程师 2019-07-27回答
不是很合适哦,本身就识别不出来的
,食品开发专员 2019-07-27回答
履行进货义务了吗?如果没有,处罚一些也没问题
,食品添加剂销售主管 2019-07-27回答
这样处罚真的不合适。执法者活在一个自欺欺人的世界里 。
,食品检测工程师 2019-07-27回答
严重违反过罚相当原则,法律执行不能脱离立法精神,更不能让劣币驱逐良币。试问本案被处罚人如果拒不缴纳罚款,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食品研发工程师 2019-07-27回答
这个是对的,只查办终端零售者的话,无助于食品安全,办案要有延展性,只办终端是不履职的一种表现,偷懒。必须追查源头,我们这边农残、兽残,或者禁用药物的案件,案源一般都是终端,如果是超标,不涉刑的话,一般是本归属地自己办。产地外地的话,就发函通报给当地食药监或者通报农业部门。如果是禁用药物涉刑的话,则按照两法衔接相关规定,必须移送给公安部门,同时抄送检察院侦监科。然后联合查办,最近两年,我们联合公安部门去过好几个省份的原产地了,联合当地食药监对产地源头进行检查,锁定违法事实后抓捕后带回。也有总局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案子,一个案子从源头池塘养殖户到中介到中间商到零售端都进行了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简单地说,不能对最终源头罚钱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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