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在进行产品研发、标签设计等工作时,首先应当清楚了解这些食品的定义与用途,根据自身的市场定位选择开发合适的产品,进行合规的产品宣传。
普通食品 | 保健食品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
可否进行保健功能声称? | 否 | 是 | 否 |
可以预防或治疗疾病吗? | 不可以 | 不可以 | 不可以 |
产品主要用途是提供能量和营养素吗? | 是 | 否 | 是 |
除口服外,还有其他食用途径吗? | 无 | 无 | 有,仅管饲 |
是否有适宜人群和食用量限制要求? | 否 | 是 | 是 |
是否需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 否 | 否 | 是 |
可以使用药食两用物质吗? | 可以 | 可以 | 不可以 |
是否允许对人体产生一定的毒副作用? | 否 | 否 | 否 |
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和药品标签声称注意点如下表:
类别 | 标签声称 |
普通食品 | I. 当产品中某些营养成分的含量水平达到GB 28050要求时,允许对该营养成分进行含量声称或功能声称,声称用语需符合标准要求; II.不得宣称保健功能,或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 |
保健食品 | I. 标识获批准的特定保健功能,如辅助降血糖,补充维生素C等; II. 不得声称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I. 阐明产品配方特点/营养学特征,根据产品类别注明适宜人群或使用的特殊医学状况; II.不得宣称保健功能,或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 |
药品 | 需标注该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
产品生产过程中标签需严格按照以上来进行设置
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和药品注册备案要求差异化如下:
类别 | 管理方式 | 法规 |
普通食品 | 无产品注册或备案要求 | / |
保健食品 | 注册或备案 |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注册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
药品 | 注册 |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
具体的备案需要根据对应的法规来,备案完成后在进行生产
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和药品四种产品形态具体的差异如下:
类别 | 形态(剂型) |
普通食品 | 符合各种普通食品应有的形态,例如糖果、巧克力、饮料、糕点等。 |
保健食品 | 常见剂型包括片剂、胶囊、口服液、颗粒剂等,也包括部分普通食品形态,如饮料、糕点、糖果等。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与普通食品相似,目前常见的形态几乎为粉态、液态。 |
药品 | 片剂、胶囊、注射剂、丸剂、外用涂剂、外用膏剂等。 |
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和药品使用方法和用量具体区别如下表:
类别 | 使用方法 | 用量 |
普通食品 | 仅口服 | 无规定食用量 |
保健食品 | 仅口服 | 明确规定每日食用量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口服或管饲 | 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食用 |
药品 | 多种使用途径,包括口服、注射、涂抹等 | 有用量限定,遵医嘱 |
有规定用量的需根据具体要求来,过犹不及
类别 | 配方特点 |
普通食品 | 具有应当的营养物质,无毒无害。 |
保健食品 | I. 含有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在规定的每日用量下不对人体产生任何毒副作用。 II.普通食品原料、新食品原料、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两用物质)等均可用于保健食品。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I. 富含营养素(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等),满足不同疾病状态的特殊营养需求。 II. 配方设计符合GB25596/GB29922的相关规定,不得添加标准规定以外的其他生物活性物质; |
药品 | 富含有活性成分,允许在规定用量下有一定的毒副作用。 |
食品原料使用举例:
I. 乳清蛋白粉:普通食品原料,可用于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
II. 决明子:药食两用物质,可用于普通食品、保健食品,不可用于特医食品;
III.红景天: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不可用于普通食品、特医食品。
类别 | 主要用途 |
普通食品 | 为人体提供能量和营养成分,维持人体正常新陈代谢。 |
保健食品 | 以调节人体机能为目的,强调产品具有保健功能,如辅助降血糖,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作为一种营养补充途径,为患者的疾病治疗、康复及机体功能维持起营养支持作用。该类产品强调提供营养支持,而非保健功能。 |
药品 | 主要用于预防、诊断及治疗疾病。 |
类别 | 概念 |
普通食品 | 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普通食品为一般人所食用,人体从中摄取各类营养素,并满足色、香、味、形等感官需求。 |
保健食品 | 是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中国保健食品行业一般将其分为两类:1)营养素补充剂;2)功能性保健食品。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指为1)满足进食受限、2)消化吸收障碍、3)代谢紊乱或者4)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食用。 |
药品 | 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
*目前,我国现有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类别如下:
01.看批准文号
药品的批准文号就是药品的身份证,绝无重复。
药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H(或Z或S或J)+8位数字。
其中,字母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J代表进口药品分装。
如果格式不符或数字不对,即使有批准文号也可能是假药。如对药品的批准文号、生产单位等怀疑,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
02.看外包装
假冒伪劣药品包装的印刷质量多数较差,防伪标志不清晰。
此外,根据规定,外包装上需要注明药品的“通用名”(含化学成分)而非“商品名”。比如“氨加黄敏胶囊”是药品通用名,而“速效伤风胶囊”则是商品名,如果外包装只有商品名而不标明通用名是不允许的。
03.看生产批号
生产批号通常与生产日期相关,与所标示的有效期推算,应可算出该药保质期有多长。
04.看药品说明书
药品说明书应有成分、性状、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贮藏等说明,如果说明书只讲疗效,甚至夸大疗效,但只字不提不良反应、禁忌甚至宣称无任何毒副作用等,初步可断定是假药。
05.看药品性状和质量
●胶囊是否出现软化、碎裂或表面粘连;
●片剂有无出现花斑、变色、裂片、霉点、结晶;
●口服液有无浑浊、絮状发霉;
●丸剂有无变形、变色、发霉、变味;
●冲剂有无结块、溶化、变硬;
●药水不论颜色深浅都要求澄清,观察有否出现浑浊、沉淀物、产生气体、发霉、变色等不符合说明书标示的性状。
06.进口药品必须有中文说明书
国家食药监局规定,如果经营进口药的机构不能出示中文说明书,则以假药论处。进口药品需要有卫生部的进口批件或进口通关单以及药品检验报告,这两份证明,缺一不可。
07.注意和保健品相鉴别
药品需要注明“国药准字”才是国家食药监局批准的药品,如注明“国食健字”的是保健品,不能当作药品使用。
此外,药品和保健品的区别,就是药品会列明化学成分及有效成分的含量、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保健品一般没有详细注明上述内容。
“三品一标”是我国现在正在推进的一种农产品标准,能达到此标准的农产品都是品质相当之高的,鼓励农民种植这种农产品有利于我国农业的高品质发展,那么“三品一标”具体是指哪几个方面,又要怎么申请呢?下面就为大家带来介绍。
一、什么是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
1.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统称“三品一标”。“三品一标”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生产消费的主导产品。纵观“三品一标”发展历程,虽有其各自产生的背景和发展基础,但都是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战略选择,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标志。
2.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始于本世纪初,是在适应入世和保障公众食品安全的大背景下推出的,农业部为此在全国启动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绿色食品产生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是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大背景下推动起来的;而有机食品又是国际有机农业宣传和辐射带动的结果。农产品地理标志则是借鉴欧洲发达国家的经验,为推进地域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农业部门推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主要目的是挖掘、培育和发展独具地域特色的传统优势农产品品牌,保护各地独特的产地环境,提升独特的农产品品质,增强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区域经济发展。
二、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如何申请?
1.企业或个人可以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的认定和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报业务通过县级工作机构、地级工作机构、省级工作机构、部级工作机构各部门的材料审核、现场审查、产品检测、初审、复审、终审完成对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工作。
2.绿色食品是指无污染、优质、营养食品,经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可,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的产品。申报绿色食品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合作社或家庭农场。也就是说,个人是不能完成申请。第二、申请企业首先要到所属县一级农业局环保站申请备案,后续等待上级的进一步审核。
3.有机农产品是食品的最高档次,在我国刚刚起步,即使在发达国家也是一些高收入、追求高质量生活水平人士所追求的食品。申报有机认证条件是,企业或合作社可以向有机认证机构提出申请,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文件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委派检查员进行实地检查并进行形式检查,进行颁证决议和制证发证。当然,有机认证过程严格,成本也较高,有这个打算的农民朋友要仔细考量。
4.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审查和专家评审工作。申请登记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条件是,申请人必须是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合作社及政府等机构不可作为申请人。
以上就是“三品一标”农产品的具体含义和申请方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高品质农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农民种植这类高品质农产品更容易达到增收的目标。
这里的"有机"是指一种产品生产、加工方式,而非"有机化学"。根据我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GB/T 19630-2011)的规定,有机产品是指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符合该标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我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规定,有机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以及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
根据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ORGANIC"、"ConVERSION TO ORGANIC")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
有机食品是有机产品的一类,有机产品还包括棉、麻、竹、服装、化妆品、饲料(有机标准包括动物饲料)等"非食品"。目前我国有机产品主要是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及调料等。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农药和化肥,但不能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 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绿色食品认证依据的是农业部绿色食品行业标准。绿色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农药和化肥,但对用量和残留量的规定通常比无公害标准要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