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FDA)是美国食品添加剂的主要监管机构,负责审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及对大部分食品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监管。因肉类、禽类和蛋制品由美国农业部(简称USDA)监管,因此用于这些食品的添加剂须得到FDA和USDA双方的认可。食品用香料的评估主要由食品香料和萃取物制造者协会(简称FEMA)负责,可在其网站上的数据库查询已经批准的食品用香料及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美国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实行审批制度。申请人可向FDA提交申请,并提交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安全性资料。而对已经批准的食品添加剂,FDA会发布食品添加剂的加工工艺、质量规格、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添加剂的审查许可工作,并会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以及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餐饮服务环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海关总署负责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
我国对食品添加剂主要实行生产许可制度和新品种审批制度。生产许可制度是指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据法规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而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我国实行行政许可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是指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未列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以及扩大使用范围或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委托方委托其他企业进行食品加工并销售,属于食品经营行为。
对于销售范围不仅是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分二种种情况,一是没有生产许可的企业委托其他企业进行食品加工并销售,此过程属于食品经营行为,因此委托企业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项目需涵盖委托加工的食品类别。二是有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委托其他企业进行食品加工并销售,关于这一经营行为否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存在一定争议,由于各地区执法部门的意见也存在分歧,为降低风险,建议企业无论有无生产许可证都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对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委托其他企业进行生产,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可以不需要经营许可,仅在销售活动开展前完成备案。
如果是食品添加剂,则不需要食品经营许可。
委托生产加工是食品制造业中一种常见的生产加工模式,指是食品的生产加工系企业以合约形式委托他人完成,然后以自己的名义向其他生产经营者或消费者提供食品产品的行为。
温馨提示:
? 委托双方应当签订委托生产合同,明确委托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双方证照资质;
?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中应详细说明委托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品种、数量、工艺、执行标准以及质量指标、包装材料、验收方法等;
? 涉及到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内容要提前约定,避免侵权纠纷以及包材损失。
《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产品标签方面有如下要求:
蜂蜜产品名称可根据蜜源植物命名,不得虚假标注;蜂产品制品应当在产品标签主展示面上醒目标示反映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蜂产品制品”,字号不得小于同一展示面板其他文字,不得使用“蜂蜜”“XX 蜜”“蜂蜜膏”“蜂蜜宝”等名称;蜂产品制品标签上的配料表应当如实标明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版)2601—1》、《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版)2601—2》同时废止。此外,本《细则》发布前,已获得蜂产品生产许可,但不符合本《细则》有关要求的,应当在2022 年12 月31 日之前完成整改,并申请获得蜂产品生产许可后,方可进行生产。
《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生产方面有如下要求
生产场所方面要求以巢蜜为原料生产蜂蜜的,应当设立蜜脾储存库。未经干燥的原料蜂花粉应当冷藏或冷冻储存。同时规定蜂产品不允许分装,蜂花粉除外。设备设施和工艺流程方面要求企业应当合理有序布局,避免交叉污染;严格控制生产加工温度、湿度条件;及时清洗消毒生产设备、管道,保持环境卫生;严格监控生产关键控制点,保证加工过程持续合规;如实记录蜂产品制品中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的名称、数量、占比等信息,实现产品有效追溯。
《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版)2601—1》、《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版)2601—2》同时废止。此外,本《细则》发布前,已获得蜂产品生产许可,但不符合本《细则》有关要求的,应当在2022 年12 月31 日之前完成整改,并申请获得蜂产品生产许可后,方可进行生产。
《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原料方面有如下要求:
要求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和蜂花粉中不得添加任何其他物质。蜂产品制品中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在成品中含量要大于50%,且以蜂蜜为原料生产蜂产品制品不得添加淀粉糖、糖浆、食糖。同时鼓励企业使用巢蜜为原料生产蜂蜜。建立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原料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供应商应当相对固定。鼓励企业自建蜜源基地,或者与蜜源基地签订稳定的采购协议。
《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版)2601—1》、《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版)2601—2》同时废止。此外,本《细则》发布前,已获得蜂产品生产许可,但不符合本《细则》有关要求的,应当在2022 年12 月31 日之前完成整改,并申请获得蜂产品生产许可后,方可进行生产。
冻干:冻干是水分的升华,烘干则是水分的蒸发。前者是食材中的水分直接从固态变为气态,所以在干燥的过程里.最大限度的保持了食材的物理结构,而后者是将水分从液态变为气态。
到目前为止最好的方法就是真空冷冻干燥.因为在低温低压状态下,食材的物理结构基本不受影响.不会因为细胞壁内外存在的湿度梯度而发生渗透导致表面毛孔收缩或者内部失水发生干瘪,并且在低压真空状态下使升华点升高,所以干燥效率更高。
烘干:烘干又称为热力干燥,是利用热载体和湿载体相互配合完成的干燥过程,通常是以热空气同时担任热和湿载体,就是加热空气再让空气加热食材,食材蒸发的水分再被空气带走并排出。
因为热力烘干对食材的作用是温度由外向内,湿度由内向外(相反),而且速度有极限,就是食材在能承受的极限温度时,内部向外表扩散水分的最大速度,速度过大会引起表皮收缩,降低干燥速度,过慢影响效率,同时温度过高会引起内部水分汽化过快,来不及通过毛细管道排出而发生膨胀,引起细胞破裂,造成一定的营养流失。
冻干工艺需要投入的成本更高,所以一般情况下冻干食品的价格大多较高,烘干产品相对会比较便宜一些。
冻干食品具有以下优点:
1.高营养:真空冷冻干燥加工是在极低温度和很高真空度的条件下进行的干燥加工, 加工时食材基本上处于无氧和完全避光的环境中, 热变性小, 有效地保持了新鲜食材的色、香、味、形,并最大限度地保存食材中的各种维生素、碳水化合物、蛋白质等营养成分和叶绿素、生物酶、氨基酸等营养成分以及风味物质。
2.适口性:由于在冻干过程中,食材中的水分会在原位置就地析出,这就避免了一般干燥方法中,由于食材内部水分向其表面流动迁移而将营养物质携带至食材表面,造成营养物质损失和食材表面硬化等不良现象。
新鲜蔬菜、水果经脱水后, 由于香味、糖份被浓缩, 吃起来比原来更香甜可口。鲜肉脱水后的味道比原来更鲜美, 改善了适口性, 复水性极好。
3.高复水性:在冻干过程中, 固态冰晶升华成水蒸汽后在食材中留下空隙, 故真空冷冻干燥的食品具有干燥的海绵状多孔性结构,也因此具有理想的速溶性和快速而近乎完全的复水性。食用时只要加入适量水, 即可在几秒至几分钟内回复还原为近乎新鲜的美味。
4.超长保鲜,使用便捷:冻干食品的脱水彻底、重量轻,所以不论是使用还是携带都非常方便,而且大部分冻干宠物食品均采用真空包装或充氮包装,避光保存。这种密封包装在常温下的贮存保质期可长达3~5 年,甚至更长。
是会有一些竞争关系,但不会被取代,目前70%以上的市场还是被软木塞所占据。因为软木塞在葡萄酒消费者心中已经根深蒂固的,特别是在中国,大多数葡萄酒消费者认为使用螺旋盖封装的葡萄酒的档次不一样。
从中国的市场来讲,大部分消费者还是像葡萄牙软木协会和尼尔森IQ所做的调研那样,95%还是青睐于软木塞,所以软木塞的地位是非常稳固的。
天然软木塞会更好一点,因为它完全是天然的成分,整只塞体是从软木条冲出来的,而合成塞是用颗粒聚合而成。另外两者的弹性以及工艺上都有一定区别,天然软木塞更优。
在葡萄酒封装时,除了瓶塞的原因,还有很多因素会影响密封效果。因为瓶塞是要跟瓶子紧密结合的,瓶口当下的状况以及葡萄酒瓶的规整度等都会对此产生影响。
既然酒精全部来自于葡萄中的糖,那么葡萄中糖的多少就决定了酒精度的高低。
而影响葡萄中糖含量多少的原因就比较多了。
酒精度讲究一种平衡,如果单纯只有酒精度很高,就会打破葡萄酒的平衡,你尝到的基本只有酒精味,其他气味都被掩盖。
若是酒精度太低,就会无法支撑起酒体,令口感寡淡、单调,还会容易变质,不适合久藏。
答案是否定的。
酒精度高的葡萄酒,它的品质不一定好,酒精度高,说明酿酒的葡萄含糖量高,但并不一定代表着葡萄中其他物质的含量也很高,就像之前提到的,单纯的只有酒精度高,它的酒质其实并不好。
就像是德国葡萄酒和澳洲葡萄酒就是一个差别非常大的反例,德国葡萄酒的酒精度多数在10度左右,而澳大利亚葡萄酒的酒精度能达到14度甚至更高。但是价格上,却还是德国的葡萄酒更贵一些。
1、减糖应减“添加糖”
各人群均应减少“添加糖”(或称游离糖)的摄入,但不包括天然水果中的糖和主食中的天然碳水化合物。
2、认识“添加糖”
“添加糖”是指人工加入到食品中的糖类,具有甜味特征,包括单糖和双糖。常见的有蔗糖、果糖、葡萄糖等。日常生活的白砂糖、绵白糖、冰糖、红糖都是蔗糖。
3、糖的危害多
饮食中的糖是龋齿最重要的危险因素,过多摄入会造成膳食不平衡,增加超重、肥胖以及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患病风险。
4、控制“添加糖”摄入量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推荐成年人每人每天添加糖摄入量不超过50g,最好控制在25g以下,糖摄入量控制在总能量摄入的10%以下。
5、儿童青少年不喝或少喝含糖饮料
含糖饮料是儿童青少年摄入“添加糖”的主要来源,建议不喝或少喝含糖饮料。
6、婴幼儿食品无需“添加糖”
婴幼儿建议喝白开水为主,制作辅食时,也应避免人为添加糖。
7、减少食用高糖类包装食品
建议减少饼干、冰淇淋、巧克力、糖果、糕点、蜜饯、果酱等在加工过程添加糖的包装食品摄入频率。
8、烹饪过程少加糖
家庭烹饪过程少放糖,尝试用辣椒、大蒜、醋和胡椒等为食物提味以取代糖,减少味蕾对甜味的关注。
9、外出就餐巧点菜
在外就餐时适量选择糖醋排骨、鱼香肉丝、红烧肉、拔丝地瓜、甜汤等含糖较多的菜品。
10、用白开水替代饮料
人体补充水分的最好方式是饮用白开水。在温和气候条件下,成年男性每日最少饮用1700mL(约8.5杯)水,女性最少饮用1500mL(约7.5杯)水。
既然糖摄入过多有这么多危害,减糖饮食自然就越来越风靡,但是,你所理解的减糖饮食真的是科学的减糖饮食吗?
误区一:减糖饮食就是少吃饭
我们的饮食习惯一般米饭为主,肉类、蔬菜和汤等为辅,如果只是简单地将减糖理解为不吃主食,我们的身体就会严重缺乏能量从而导致营养不良。减糖的误区之一就是只看到“减”字,结果不仅控制了糖类的摄入,还把本该增加的肉类、鱼类等蛋白质也减少了,减糖原本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减肥,而是一种保持健康的饮食方式。
误区二:减糖就是要断绝淀粉
减糖饮食其实就是比较宽松的低碳饮食,糖类(碳水)的比例大概占总热量的26-45%,全谷杂粮、水果、鲜乳等含有糖类的食物控制在此范围内就好,应该戒除的是含糖饮料、甜食、零食等精制糖,而不是含淀粉的食品就不吃。
误区三:牛奶乳糖很高不能喝
牛奶中虽然含有乳糖,不过乳糖的消化速度并不快,因此对于血糖的刺激不大,加上牛奶含有多种人体需要的维生素、矿物质,对维系健康相当重要,因此还是建议将牛奶纳入每日的饮食中。同理,不加糖的咖啡拿铁、红茶拿铁也是可以喝的。
误区四:网上找个减糖食谱照着吃
糖尿病人、肾脏病人或有慢性病的人,饮食处方必须咨询营养师和医生;运动量大的人、专业运动选手饮食也需要特殊设计;儿童、青少年更不能随便照着网上的食谱盲目减糖,对于生长发育期的人群,均衡饮食、营养补充才是关键。
误区五:孕妇/哺乳期低碳饮食防长胖
胎儿及婴儿发育时,母体需要的营养素,如维生素B1、B2、镁、铁、锌比一般成年女性要多,因此不建议孕妇或哺乳妇采取任何特殊饮食,均衡饮食是目前营养素来源最广泛的饮食方式。另外,也有动物实验指出,采取极低碳水饮食对胎儿的器官发育,例如大脑、心脏、肝脏等,在功能性及生理性方面都会有所影响。
克罗诺杆菌属的检验原理为根据其在特定培养基上特定的生长、形态和生理生化特征,首先用无选择性的缓冲蛋白胨水进行前增菌,使受损的目标菌细胞恢复到正常而稳定的生理状态并进行一定程度的增殖;转接到选择性较强的改良月桂基硫酸盐胰蛋白胨肉汤-万古霉素中,利用该菌耐高渗透压、44℃可生长的特性,在万古霉素的作用下,抑制革兰氏阳性菌和大部分的其他肠杆菌科细菌,使目标菌得以持续增殖;之后用阪崎肠杆菌显色平板进行选择性分离,以得到肉眼可见的疑似菌落;最后对疑似菌落利用黄色素产生、氧化酶、发酵等生化反应鉴定,判定是否检出克罗诺杆菌属。我国现行检验标准为GB 4789.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克罗诺杆菌属(阪崎肠杆菌) 检验》。
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克罗诺杆菌属的限量控制是针对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供0~6月龄婴儿食用的配方食品,分别是GB 25596-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和GB 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限量规定均为n=3,c=0,m=0(/100g)。GB 29921-2013中未对克罗诺杆菌属做限量规定,新修订的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对特殊膳食用食品与GB 25596和GB 10765相同的限量规定。
2008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修订颁布的《婴幼儿配方粉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66),2010年欧盟委员会(EC)发布的关于食品微生物标准2073/2005的修订条例No.365/2010,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颁布的21CFR106.55,均针对6个月以下婴儿奶粉中克罗诺杆菌属的限量规定为n=30,c=0,m=0(/1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