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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精在添加中没有什么比例,一般0.1%-0.3%,当然也要根据不同的香精及厂家有所有不同,不论添加多少总之应先做实验,“产品香味纯正、自然就是添加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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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普通的花生油你可以增加其他品种的油试一试,比如香麻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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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粉加工需要用食品级硫磺,但是GB2760-2014中,硫磺作为加工助剂在制糖工艺中,不是在淀粉加工工艺中???而作为添加剂硫磺是不允许加到淀粉中的。再者二氧化硫可以作为添加剂加到淀粉中 ,然而它的作用是漂泊、抗氧化性。我们淀粉加工企业用的硫磺燃烧成的二氧化硫,然后再制成亚硫酸浸泡液。用的功能并不是漂泊、抗氧化性。现在,需提供配料表,标签,真不知道怎么写合适,大家有明白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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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虫红有油溶性的啊,找供应商吧,如果一定要自己制作的话,乳化剂应用技术要过硬,并且使用胭脂虫红铝来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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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有个问题想不明白,就是耐酸的CMC 用在搅拌酸奶中吗?CMC用在发酵中影响菌的生长,使酸奶粗糙是吗?那CMC用在酸乳饮料中的作用原理和高酯果胶是一样的吧,都是附在蛋白颗粒外,通过电斥力,是液体均匀不沉淀。那他就不能用在搅拌酸奶中了,要不酸奶怎么凝固,是吧??请知道的内行人给个明确的答复啊!!在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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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针管安上再装填料。以后争取一体化,并预装填料,拿来就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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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执行标准,我觉得应该不强制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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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新标准是强制标准是没得说的了就是名称问题,MMD又来了,7718写是食用香精,又写要按标准名称,这个标准名称是食品用香精,打假的又可以吃大菜了:lol: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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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是否在调整范围内,然后再说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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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您的产品属于保健品吗,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普通食品是不能宣称具有保健功能及疾病预防功能的。即便是特殊膳食用食品,虽然其产品配方设计有明确的针对性,但其目的是为目标人群提供营养支持,不具有预防疾病、治疗等功能,食品标签亦不应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GB 7718-2011的3.6要求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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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排除有操作方面的原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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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资源食品为什么要限制人群和用量?从安全性角度考虑:1.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往往只在特定地区有长期食用历史,且其安全性缺乏广泛人群的验证与相关数据;在此背景下,对于特定人群(少年儿童、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性研究就更加缺乏。2.体质人类学、饮食习惯、文化风俗的差异都会对食品的安全性造成影响,因而限定食用人群与食用量也是降低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安全性风险的必要方法。3.即使有长期食用历史的食品(譬如:槟榔),随着科技的发展,其安全性问题也会逐渐暴露,因而限定食用人群与食用量也同样是规避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安全性风险的必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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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01可以作为标准执行,若果觉得指标少,可以用GB/T22699,但是GB/T22699中的指标不得与17401冲突(若17401严格,按照标准严格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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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QB/T 1982-1994 山葡萄酒,有没有作废?请大家发表意见,有依据、理由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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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大虾能提供QB/T3562-1999 500毫升冠形瓶口白酒瓶 的标准,我们企业换证急用,找了好长时间都找不到。多谢了,谢谢,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