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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制品(包括以可可为主要原料的脂、粉、浆、酱、馅等)根据GB/T 20706-2006 可可粉中说明是可以添加增稠剂,具体可以使用的增稠剂有: ,海藻酸丙二醇酯最大使用限量是5.0 (g/kg),醋酸酯淀粉可适量使用,瓜尔胶可适量使用,果胶可适量使用,海藻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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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制品(包括以可可为主要原料的脂、粉、浆、酱、馅等)根据GB/T 20706-2006 可可粉中说明是可以添加增稠剂,具体可以使用的增稠剂有:
,海藻酸丙二醇酯最大使用限量是5.0 (g/kg),醋酸酯淀粉可适量使用,瓜尔胶可适量使用,果胶可适量使用,海藻酸钠(褐藻酸钠)可适量使用,槐豆胶(刺槐豆胶)可适量使用,黄原胶(汉生胶)可适量使用,卡拉胶可适量使用,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可适量使用,乳酸钠可适量使用,乳糖醇(4-β-D 吡喃半乳糖-D-山梨醇)可适量使用,α-环状糊精可适量使用,γ-环状糊精可适量使用,阿拉伯胶可适量使用,海藻酸钾(褐藻酸钾)可适量使用,甲基纤维素可适量使用,结冷胶可适量使用,聚丙烯酸钠可适量使用,磷酸酯双淀粉可适量使用,明胶可适量使用,羟丙基淀粉可适量使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可适量使用,琼脂可适量使用,酸处理淀粉可适量使用,氧化淀粉可适量使用,氧化羟丙基淀粉可适量使用,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可适量使用,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可适量使用,聚甘油脂肪酸酯最大使用限量是10.0 (g/kg),聚葡萄糖最大使用限量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麦芽糖醇最大使用限量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麦芽糖醇液最大使用限量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罗望子多糖胶最大使用限量是2.0 (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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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黄油(人造奶油)及其类似制品(如黄油和人造黄油混合品)根据LS/T 3217-1987 人造奶油(人造黄油)(ZB X 14010-1987)中说明是可以添加消泡剂,具体可以使用的消泡剂有: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吐温20)最大使用限量是5.0 (g/kg),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吐温40)最大使用限量是5.0 (g/kg),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最大使用限量是5.0 (g/kg),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吐温80)最大使用限量是5.0 (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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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香葡萄酒是可以添加着色剂,具体可以使用的着色剂有:
,焦糖色(加氨生产)最大使用限量是50.0 (g/L),焦糖色(普通法)最大使用限量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最大使用限量是50.0 (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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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皮、切块或切丝的蔬菜是不可以添加消泡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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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豆制品是不可以添加被膜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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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罐头根据GB/T 10784-2006 罐头食品分类中说明是可以添加增味剂,具体可以使用的增味剂有: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可适量使用,5'-肌苷酸二钠可适量使用,5'-鸟苷酸二钠可适量使用,谷氨酸钠可适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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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黄可作为着色剂在食品中使用。具体可运用于: 01乳及乳制品(13.0特殊膳食用食品涉及品种除外),其可分为01.03乳粉(包括加糖乳粉)和奶油粉及其调制产品含01.03.02调制乳粉和调制奶油粉(01.03.02调制乳粉和调制奶油粉); 03冷冻饮品,其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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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黄可作为着色剂在食品中使用。具体可运用于:
01乳及乳制品(13.0特殊膳食用食品涉及品种除外),其可分为01.03乳粉(包括加糖乳粉)和奶油粉及其调制产品含01.03.02调制乳粉和调制奶油粉(01.03.02调制乳粉和调制奶油粉);
03冷冻饮品,其可分为03.01冰淇淋、雪糕类;03.02--;03.03风味冰、冰棍类;03.05其他冷冻饮品;
04水果、蔬菜(包括块根类)、豆类、食用菌、藻类、坚果以及籽类等,其可分为04.01水果含04.01.02加工水果(04.01.02加工水果(04.01.02.08.02凉果类));04.02蔬菜含04.02.02加工蔬菜(04.02.02加工蔬菜);04.05坚果和籽类含04.05.02加工坚果与籽类(04.05.02加工坚果与籽类(04.05.02.01.01带壳熟制坚果与籽类04.05.02.01.02脱壳熟制坚果与籽类));
05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其可分为05.01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含05.01.01可可制品(包括以可可为主要原料的脂、粉、浆、酱、馅等)(05.01.01可可制品(包括以可可为主要原料的脂、粉、浆、酱、馅等))含05.01.02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除05.01.01以外的可可制品(05.01.02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除05.01.01以外的可可制品)含05.01.03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使用可可脂代用品的巧克力类似产品(05.01.03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使用可可脂代用品的巧克力类似产品);05.02糖果含05.02.01胶基糖果(05.02.01胶基糖果)含05.02.02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05.02.02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05.03糖果和巧克力制品包衣;05.04装饰糖果(如工艺造型,或用于蛋糕装饰)、顶饰(非水果材料)和甜汁;
06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07.0类焙烤制品),其可分为06.05淀粉及淀粉类制品含06.05.02淀粉制品(06.05.02淀粉制品);06.06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06.07方便米面制品;
07焙烤食品,其可分为07.01面包;07.02糕点含07.02.01中式糕点(月饼除外)(07.02.01中式糕点(月饼除外))含07.02.02西式糕点(07.02.02西式糕点)含07.02.03月饼(07.02.03月饼)含07.02.04糕点上彩装(07.02.04糕点上彩装);07.03饼干含07.03.01夹心及装饰类饼干(07.03.01夹心及装饰类饼干)含07.03.02威化饼干(07.03.02威化饼干)含07.03.03蛋卷(07.03.03蛋卷)含07.03.04其他饼干(07.03.04其他饼干);07.04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07.05其他焙烤食品;
12调味品,其可分为12.02鲜味剂和助鲜剂;12.03醋含12.03.01酿造食醋(12.03.01酿造食醋)含12.03.02配制食醋(12.03.02配制食醋);12.04酱油含12.04.01酿造酱油(12.04.01酿造酱油)含12.04.02配制酱油(12.04.02配制酱油);12.05酱及酱制品含12.05.01酿造酱(12.05.01酿造酱)含12.05.02配制酱(12.05.02配制酱);12.06--;12.07料酒及制品;12.08--;12.10复合调味料含12.10.01固体复合调味料(12.10.01固体复合调味料)含12.10.02半固体复合调味料(12.10.02半固体复合调味料)含12.10.03液体复合调味料(不包括12.03,12.04)(12.10.03液体复合调味料(不包括12.03,12.04));12.11其他调味料;
14饮料类,其可分为14.02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含14.02.03果蔬汁(浆)类饮料(14.02.03果蔬汁(浆)类饮料);14.03蛋白饮料含14.03.01含乳饮料(14.03.01含乳饮料)含14.03.02植物蛋白饮料(14.03.02植物蛋白饮料)含14.03.03复合蛋白饮料(14.03.03复合蛋白饮料)含14.03.04其他蛋白饮料(14.03.04其他蛋白饮料);14.04碳酸饮料含14.04.01可乐型碳酸饮料(14.04.01可乐型碳酸饮料)含14.04.02其他型碳酸饮料(14.04.02其他型碳酸饮料);14.05茶、咖啡、植物(类)饮料含14.05.01茶(类)饮料(14.05.01茶(类)饮料)含14.05.02咖啡(类)饮料(14.05.02咖啡(类)饮料)含14.05.03植物饮料(14.05.03植物饮料);14.06固体饮料含14.06.01--(14.06.01--)含14.06.02蛋白固体饮料(14.06.02蛋白固体饮料)含14.06.03速溶咖啡(14.06.03速溶咖啡)含14.06.04其他固体饮料(14.06.04其他固体饮料);14.07特殊用途饮料;14.08风味饮料;14.09其他类饮料;
15酒类,其可分为15.02配制酒;
16其他类(第01.0-15.0类除外),其可分为16.01果冻;16.06膨化食品;
,在以上食品类目下的产品可以按需限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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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胶红(虫胶红)可作为着色剂在食品中使用。具体可运用于: 04水果、蔬菜(包括块根类)、豆类、食用菌、藻类、坚果以及籽类等,其可分为04.01水果含04.01.02加工水果(04.01.02加工水果); 05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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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胶红(虫胶红)可作为着色剂在食品中使用。具体可运用于:
04水果、蔬菜(包括块根类)、豆类、食用菌、藻类、坚果以及籽类等,其可分为04.01水果含04.01.02加工水果(04.01.02加工水果);
05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其可分为05.01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含05.01.01可可制品(包括以可可为主要原料的脂、粉、浆、酱、馅等)(05.01.01可可制品(包括以可可为主要原料的脂、粉、浆、酱、馅等))含05.01.02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除05.01.01以外的可可制品(05.01.02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除05.01.01以外的可可制品)含05.01.03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使用可可脂代用品的巧克力类似产品(05.01.03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使用可可脂代用品的巧克力类似产品);05.02糖果含05.02.01胶基糖果(05.02.01胶基糖果)含05.02.02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05.02.02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05.03糖果和巧克力制品包衣;05.04装饰糖果(如工艺造型,或用于蛋糕装饰)、顶饰(非水果材料)和甜汁;
07焙烤食品,其可分为07.04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
12调味品,其可分为12.10复合调味料含12.10.01固体复合调味料(12.10.01固体复合调味料)含12.10.02半固体复合调味料(12.10.02半固体复合调味料)含12.10.03液体复合调味料(不包括12.03,12.04)(12.10.03液体复合调味料(不包括12.03,12.04));
14饮料类,其可分为14.02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含14.02.03果蔬汁(浆)类饮料(14.02.03果蔬汁(浆)类饮料);14.04碳酸饮料含14.04.01可乐型碳酸饮料(14.04.01可乐型碳酸饮料)含14.04.02其他型碳酸饮料(14.04.02其他型碳酸饮料);14.08风味饮料;
15酒类,其可分为15.02配制酒;
,在以上食品类目下的产品可以按需限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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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梨属于蔷薇科植物,可食部分:果实;2004/8/17被批准为普通食品。刺梨在具有以下功能的保健食品中使用过该原料(注:不代表该原料本身具有以下保健功能),具有如下功能:
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通便,祛黄褐斑,缓解视疲劳,促进消化,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其中在中科牌瑜洁胶囊,爱福宁牌比尔青胶囊,如新华茂牌集璀果汁,中就有使用过该原料.
说明:以上对于原料功效的说明仅来源于其在对应保健食品中的运用,不代表该原料本身具有以下保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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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原蛋白在具有以下功能的保健食品中使用过该原料(注:不代表该原料本身具有以下保健功能),具有如下功能:
增加骨密度,改善皮肤水份,增强免疫力,祛黄褐斑,改善睡眠,缓解体力疲劳,减肥,辅助降血糖,促进排铅,调节肠道菌群,通便,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辅助降血脂,抗氧化,其中在善存R胶原蛋白粉,润养牌立朗胶囊,佰草通源牌嘉润软胶囊,中就有使用过该原料.
说明:以上对于原料功效的说明仅来源于其在对应保健食品中的运用,不代表该原料本身具有以下保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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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蝮蛇科动物蝮蛇除去内脏的全体。春、夏间捕捉。捕得后,剖腹除去内脏,烘干。蝮蛇在具有以下功能的保健食品中使用过该原料(注:不代表该原料本身具有以下保健功能),具有如下功能: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清咽,通便,增加骨密度,祛痤疮,祛黄褐斑,其中在爱仕力牌立达舒胶囊,鲜克牌鲜克胶囊,五独牌五独液,中就有使用过该原料.
说明:以上对于原料功效的说明仅来源于其在对应保健食品中的运用,不代表该原料本身具有以下保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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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蛹为蚕蛾科动物家蚕蛾的蛹。蚕蛹在具有以下功能的保健食品中使用过该原料(注:不代表该原料本身具有以下保健功能),具有如下功能: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脂,提高缺氧耐受力,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其中在沛美牌恩欧胶囊,氨基酸胶囊,金道堂牌辅助降血脂软胶囊,中就有使用过该原料.
说明:以上对于原料功效的说明仅来源于其在对应保健食品中的运用,不代表该原料本身具有以下保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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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氨酸是一种氨基酸,原文为alanine,常简写为ala,在氨基酸序列中可简写为A。于1879年首度被分离出来。 鸟类和哺乳类可经由食物中的糖分解所得的丙酮酸合成得到丙氨酸,因此对这些动物来说,丙氨酸为非必需氨基酸。氨基丙酸在具有以下功能的保健食品中使用过该原料(注:不代表该原料本身具有以下保健功能),具有如下功能:
缓解体力疲劳,缓解视疲劳,增强免疫力,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其中在康贝特牌敏力饮料,康贝特牌悦亮饮料,日加满R竞元饮品,中就有使用过该原料.
说明:以上对于原料功效的说明仅来源于其在对应保健食品中的运用,不代表该原料本身具有以下保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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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苹果脯检测标准可以查看:
<<SB/T 10085-1992 苹果脯 (标准号调整为GH/T 1155-2017)>>,<<GH/T 1155-2017 苹果脯>>,
检测标准主要有:
<<GB/T 23616-2009 加工用苹果分级>>,<<GB/T 28074-2011 苹果蠹蛾检疫鉴定方法>>,<<GB/T 28097-2011 苹果黑星病菌检疫鉴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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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平谷大桃检测标准可以查看:
<<DB11/T 396-2016 地理标志产品 平谷大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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卤蛋根据GB/T 23970-2009 卤蛋中说明是可以添加卡拉胶,可适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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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根据NY/T 432-2014 绿色食品 白酒中说明是可以添加酶解大豆磷脂,可适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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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雨季的来临,各类野生菌集中上市,食用野生菌引起的中毒事件也进入高发期。采摘食用野生菌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不熟悉的野生菌选择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
二、烹调野生菌时尽量避免多种类菌子混合,加工的时候确保野生菌熟透才能食用。
三、食用野生菌不饮酒、患病打针吃药期间不食用野生菌。
四、民间传说用大蒜是否变色检验野生菌是否有毒是不科学的。
有毒野生菌类具备以下特征:
1.色泽鲜艳度高。
2.伞形均表面呈鱼鳞状。
3.菌柄上有环或环状突起物。
4.菌柄底部有不规则的突起物。
5.野生菌采下或受损时,其受损部分会出乳汁。
一般而言,凡色彩鲜艳,有疙瘩、斑、沟裂、生泡、流浆,有菌环,菌托及呈奇形怪状的野生菌均有不同程度的毒性成份。一定要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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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堆肥的材料,按其性质一般可大概分为三类:
第一类:基本材料 即不易分解的物质,如各种作物秸杆、杂草、落叶、藤蔓、泥炭、垃圾等。
第二类:促进分解的物质 一般为含氮较多和富含高温纤维分解细菌的物质,如人畜类尿、污水、蚕砂、马粪、羊粪、老堆肥及草木灰、石灰等。
第三类:吸收性强的物质 在堆积过程中加入少量泥炭、细泥土及少量的过磷酸钙或磷矿粉,可防止和减少氨的挥发,提高堆肥的肥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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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化肥时,我们必须处理好化肥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只有处理好三者的关系,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化肥使用的整体效益。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一方面,社会效益是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经济效益的提高一般也能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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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化肥时,我们必须处理好化肥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只有处理好三者的关系,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化肥使用的整体效益。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一方面,社会效益是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经济效益的提高一般也能促进社会效益的提高;另一方面,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也存在着矛盾。比如,我国人多地少,粮食供给压力很大,必须尽可能地提高粮食产量,但最高产量的施肥量不一定是经济效益最大的施肥量,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应以施肥的社会效益为先,最大限度增加粮食产量,解决人民的生活问题,而不能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是相互制约、互为因果的关系。从宏观和长远的角度看,保持良好的生态效益是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前提。在人类的生产、生活中,如果生态效益受损害,整体的、长远的经济效益就很难得到保障。长期以来,在社会生产活动中,人们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重视生态效益,致使生态系统失去平衡,各种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给人类社会带来灾难,也阻碍了经济发展。由于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而给人类造成的灾害已说明了这一点。因此,我们要以长远的眼光看化肥使用效益,必须在获得最佳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地保持生态平衡和充分发挥生态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大多是相统一的,但有时也会存在矛盾,比如从社会效益角度出发按最高产量使用化肥,对生态环境可能有不良影响,损害了生态效益。对于三者关系要正确处理,要在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合理使用化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