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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制品不在附录中的例外名单,所以香精香料可以适量添加。作用是提升口感和香气,最常见的就是牛肉香精、鸡肉香精、麻辣香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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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活性的还灭什么菌呢,但你的辅料在添加前要杀下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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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地域、光照、养分等条件的影响,原料中各营养成分含量差别比较大,经过加工过程变化也比较大,所以查表计算的方法误差比较大。建议通过检测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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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液体的混合均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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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可以均为浓缩果汁调配成的呀,只不过是果汁含量不同罢了,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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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项目:查看执行标准,营养成分预包装食品一般都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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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证分类是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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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标示净含量:180克(产品A60克,产品B60克,产品C60克),不能直接标示为产品A60克+产品B60+产品C60克,因为A B C不是预包装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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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你的配方比,告知,我替你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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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说,按照标准要求能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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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酶我试过,效果不明显,且价格超贵(500元每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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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厂,,,在质检院检测,加急的机会没有,打折的机会没有........听一小厂的质检员这么说的不是说在质检局就一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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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多谢楼上兄弟姐妹的帮助,我会去联系的,感觉SGS要价太高,给他们施加点压力应该可以的 汗!他们也能给施加压力吗?谁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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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在哪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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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装只是一个承运工貝或手段,不是终端销售单元,不应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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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氧水常温消毒灭菌。不过其强氧化性会不会破坏食物品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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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L是旧的名称,现在改为CNAS叫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吧,至于这个版本都会有,内容也大概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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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一点是不能使用目前的QS细则。理由大致如下:1、目前细则没有以此标准作为依据,即根本没有将这类产品纳入;2、“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非常特殊的一类产品,当时本想同GB10765等标准一起发布的,但没有做到,原因就是没有权威机构界定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从现有标准来看,也没有解决此问题。3、如果想生产这类产品,还得咨询卫生部。但个人认为,国内企业别想了,根本不可能。这个标准如此出台,明显有背后企业推手促成。4、在标准修订会议上,基本都达成共识了,没有行政许可的规定(谁界定科学临床效果?如何判断?如何验证?哪个部门进行这些工作?属于哪类产品?QS如何管理?),一系列行政许可问题都没解决,不应该出台此标准。但现在出台了,唯一的解释就是为了国外企业服务。但事实也是基本上市面上所有这类产品都来自于进口。一点浅见,楼主不放心,不妨问下卫生部门、质监部门,百分之百来个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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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鸡蛋需要检微生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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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