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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法,好像没有哪一条是说缺斤少两的 有的,食安法48条,不得虚假,夸大,食品与其标签,说明书不符,处罚是食安法86条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至于缺斤少十倍赔偿就不好说了,虽说标准上说了标签要真实,可没有陈列缺斤少两这项,如果十倍索赔,法院也不一定支持,赔偿最好是依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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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被雷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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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哦发一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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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车间都要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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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好把你的标签弄个上来,让大家看看,然后才知道你能用什么理由来说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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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也搜寻到改份标准,但本论坛暂时没有标准文本,求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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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多大的滤膜来滤的,过蛋白水解物,1.选好滤膜最关键,先用大孔径的10μm,30μm的过,完了再选个小的滤膜来过,一般1.2μm,5μm都行。过滤的时候最好加助滤的白土,那样效率会高很多。2.脱色有很多办法,有条件用膜分离,没条件就多加点活性炭加硅藻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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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现制现售,就没有那么多问题了。可以开分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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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士粉,品牌就不说了,某大公司,免得打广告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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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了就会提供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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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论坛里找一下吧,很多,但要修改为适合自己企业的。不过大部分都是通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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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过氧乙酸或者亚硫酸氢铵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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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实验室,检验样品一般都可以归为两类:送检样品和自行取样。对于送检样品,建议实验室务必坚持:“检测结果只对来样负责”,将样品的代表性问题界定清楚。至于样品的传递,建议按照CNAS-CL01认可准则的要素执行,样品传递单证作为原始记录的一种,其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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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实验室,检验样品一般都可以归为两类:送检样品和自行取样。对于送检样品,建议实验室务必坚持:“检测结果只对来样负责”,将样品的代表性问题界定清楚。至于样品的传递,建议按照CNAS-CL01认可准则的要素执行,样品传递单证作为原始记录的一种,其主要内容应至少包括:文件标识、样品名称、样品编号、委托人签名、委托检测项目、要求采用的检测方法、委托人的其它特殊要求、实验室接受样品人员签名以及实验室合同评审人员签名等。做得考究点的还可要求委托人加盖共章,并向其出具回执。如果实验室自行取样,则必须按照认可准则要求,先建立取样计划(确定取样方法、取样比例、样品数量、取样工具、环境要求、取样人员)等,在现场取样时应按照计划取样,发现检测样品情况与计划不符时,理论上应立即停止取样,重新进行合同评审并修订取样计划并要求委托人确认。取样记录应在取样的现场完成。取样计划及记录应作为样品传递记录的组成部分。企业实验室派出品控人员在流水线上随机取样检验,应属于ISO 9000体系“过程监视和测量”的要求,可以按照作业指导书规定执行,不必另行制定取样计划。至于样品管理就比较复杂了,一般样品室要求防水、防虫、防鼠;对于冷藏冷冻样品的保存,需要环境监测及记录;样品状态(待检、在检、检毕)应明显得到识别(可通过标识识别或存放区域识别)。总之,样品管理各人各异,只要符合体系精神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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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工厂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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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連數碼相機俺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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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论坛真好,还能学习新的词汇,特意去查了查这个网络词语的含义~不觉明历:虽然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是觉得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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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玩意都是厂里贴在更衣室门口的,可以自己做一个,拍几张照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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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把情况反应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他们可以帮你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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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能是盐溶蛋白滴问题啦,俺不太懂啦,具体你可以问问添加剂版滴轻舟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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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提问的老兄,你是做什么的,是不是做药的,做药连这个你也不知道,不会吧,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