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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征求《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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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被罚的,都是人际关系没有沟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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掺假的可能性分析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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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楼主要表达的意思,什么叫经营范围不可能那么详细,你环评的什么?是否涵盖你们要申请的产品或者说楼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不是前期打算做啥,环评了……然后后来又想申请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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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生产的白酒在质监抽样中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被检测超过551卫生部函的规定,他们可以对我公司进行处罚吗?有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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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去超市找齐这些饼干,自己试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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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都三级采样了,五个样品五个结果一个判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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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该生产的节奏,一条生产线生产结束只做内部容器和管道、设备的清洗,周围环境的卫生等生产都结束后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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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尽量满足顾客投诉要求,否则举报上去,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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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打勾吧~你要是在不符合上打钩,他麻烦,你也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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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这边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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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交叉污染哪来的“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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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潜规则 大都不愿意暴 毕竟关系这企业的 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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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严格没有太多的用。关键是执行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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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少干为妙,打假的就希望有这样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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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检报告”检测结果不合格?是指“复核检验报告”吧?如果是保健食品“复核检验报告”检测结果不合格,是不会通过审评的,绝对是一票否决,除非专家和工作人员全都看错,或者其他非正常原因。另外你的意思是:撤回保健食品复核检验报告从新提供,还是撤销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不再进行此产品的审评注册?根据法规和个人经验,个人看法是:1、受理中大厅一旦收到资料,撤回保健食品 复核检验报告 是不可能的,写撤回申请提交了也是等于没写。2、要是撤销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不再进行此产品的审评注册,提交撤回申请时要写明合理原因,且注明是否要退回资料。如要求退回资料,第三方资料原件一般会退回,如第三方检验报告原件,供应商证明资料原件等。但如果真是保健食品“复核检验报告”检测结果不合格,被一票否决,撤回资料基本也没什么意义了。(因为我不了解你产品的具体情况,以上仅个人粗略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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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别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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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对于分装公司肯定就是包装日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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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是按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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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东东比较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