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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厂家联合申请,并有足够证据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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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防腐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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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啊,所以请教大家生产工艺啊不知道有没有问题,就不知道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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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的。与食药局联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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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证按28大类,添加剂按2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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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做卤制肉食品的求一个去厂家学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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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标明就不能用吧我去帮你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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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甚了解,检验:1螺旋测微器测下厚度,一般是多少丝有个标准。1丝=0.01毫米。2高温蒸煮实验,看看袋子最后是否卷,侧边是否热封严实,最后放入相应内容物,看看袋子本身会漏不。然后蒸煮过后的袋子感官上比如袋子是否起皮啊,有白点啊之类的都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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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按哪个标准,找了一圈子只有方便米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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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应法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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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产品的配比都不一样,卖药粉的人会给你建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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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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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13%、27%与60%??怎样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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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关于配料表中建立“食品添加剂项”配料表应当如实标示产品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但不强制要求建立“食品添加剂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选择附录B中的任意一种形式标示。三十、添加两种或两种以上同一功能食品添加剂,可否一并标示?食品中添加了两种或两种以上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可选择分别标示各自的具体名称;或者选择先标示功能类别名称,再在其后加括号标示各自的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号)。举例:可以标示为“卡拉胶,瓜尔胶”、“增稠剂(卡拉胶,瓜尔胶)”或“增稠剂(407,412)”。如果某一种食品添加剂没有INS号,可同时标示其具体名称。举例:“增稠剂(卡拉胶,聚丙烯酸钠)”或“增稠剂(407,聚丙烯酸钠)”。三十一、关于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标示应当在食品配料表中一一标示在终产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每种食品添加剂。三十二、关于食品添加剂中辅料的标示食品添加剂含有的辅料不在终产品中发挥功能作用时,不需要在配料表中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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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你自己定,节约、美观大方、清楚醒目 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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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的污染不容易引起重视,胶黏剂一般都是化工合成的,或大或小的都有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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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标准库的,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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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作业规范,个人觉得只要遵循合理的生产工艺流程,做好各个车间质量控制,生产出放心的食品,其他什么标准都是次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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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标准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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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就标大米好了,不需要标示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