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资源食品分四类第一类: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具体来说,是指以前我国居民没有食用习惯,经过研究发现可以食用的对人体无毒无害的物质。动物是指禽畜类、水生动物类或昆虫类,如蝎子等。植物是指豆类、谷类、瓜果菜类,如金花茶、仙人掌、芦荟等。微生物是指菌类、藻类,如某些海藻。 第二类:以前我国居民无食用习惯的从动物、植物、微生物中分离出来的食品原料。具体包括从动、植物中分离、提取出来的对人体有一定作用的成分,如植物甾醇、糖醇、氨基酸等。 第三类: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新品种。例如加入到乳制品中的双歧杆菌、嗜酸乳杆菌等。 第四类:因采用新工艺生产导致食物原有成分或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原料。例如转基因食品等。
-
抽地下水,自来水公司不找麻烦?
-
蛋与蛋制品微生物检验按GB/T 4789.19标准,皮蛋取样,检测时,只用生理盐水擦洗蛋壳,擦洗液作为待检液。现有以下几个疑问:1、食品检验都是检测可食用部分,皮蛋检验时是否只需检验蛋壳,需不需要检测其可食用部分?? ?? ?? ?? ?? ?? ?? ?? ?? ?? ???2、由于是用擦洗液作为检样,称量时,是不是要称一整个蛋?再根据蛋的重量确定稀释液体积?希望老师指导
-
一般的分析纯的试剂的标签上会有重金属的指标标注,分析纯的重金属有害物质含量极低,应该可以使用。
-
婴儿配方食品 formula for infants指以牛乳(或其他可食用动物乳类)及其加工制品、豆类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产品。4.1 原料要求4.1.1 原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所使用的配料和食品添加剂不应含有谷蛋白]4.1.2 不应使用氢化油脂。4.1.3 不应使用经辐照处理过的原辅材料。4.1.4 原辅材料的农药残留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4.4 必需成分4.4.1 用于生产婴儿配方食品的所有成分应适合于喂食婴儿,对婴儿的生长和发育是必需的。4.4.2 冲调后或即食状态婴儿配方食品每100kJ (100 kcal) 所含必需成分应符合最小值、最大值或指导上限水平的要求,以此作为标准。婴儿配方食品必需成分最大值和最小值确立的通用原则见附录A。4.4.3 即食状态下婴儿配方食品每100毫升所含有的能量应在250 kJ (60 kcal)~ 295 kJ (70 kcal) 范围。4.4.4 婴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应符合规定
-
我是做素食的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
-
既然可用于食品,用于保健品是肯定没有问题的。注意用量的问题。
-
乳清蛋白粉算是食品原料,按照不同的配方和工艺,可以加工成普通食品,也可以加工成特殊膳食。那纯的乳清蛋白,应该算什么,还是两样都可以算的??
-
GB10769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和GB10770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规定标签应符合GB13432预包装特殊膳食食品标签通则,请问1、上述两种食品是否还需要遵守GB7718-2011总的原则;2、因为GB13432-2004以前对营养标签的标注只是推荐性的,那么上述食品是否应该遵守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强制标注,并且所标注的营养成分表应该符合28050的规定要求。请各位大虾解惑,谢谢!
-
在这空口白牙说没用吧,要了解他的生产流程是怎么样的,哪些环节可能产生这种后果?不过金威没听过啊,卖的很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