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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你“惨”的大有人在,关键看个人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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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了,有时候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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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可以说活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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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构架要根据你设计的设备的基本尺寸来配,不是有了基本的方案草图吗, 建议传上来让大家帮你参考一下,液压系统如果不复杂的话可以自己组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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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申报国食健字号,前后也得50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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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当做普通食品材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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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没有食品级润滑油或食品厂直接用工业润滑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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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食品调味,用天然香辛料是一种趋势,但是短期内香精香料的作用,是无法取代的。香精行业发展越来越成熟,对食品的调味贡献也是有目共睹。希望食品厂家,严格按照国标生产,为社会生产出安全合格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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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动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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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现象还是全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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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新的标准里怎么没有见到果汁含量的检测方法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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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做输送机的社友吗?分享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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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替代,尤其是卫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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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出住所与地址有企业办公地与生产地不一样原因引起的绝大多数住所与地址一致,为此监管为区别开来,一般情况下在地址前加上省、市、县(区)就成住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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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再问一下 硫代硫酸钠滴定液的配置保质期 和 标定保质期一般是多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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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性的语言我不想多说,什么食品安全法也不想重复,只想用通俗的白话说几句。何为产品标准?其实就是这个产品的生产企业在这种产品上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一种明示的合同条款。但是,因为我们产品的包装面积限制,承诺条款不可能全部罗列,于是用一个代码(如GB****)去替代承诺条款的全部内容。社会的遵纪守法需要全社会的学法,懂法,守法。同样的道理,食品安全大环境的建立同样需要更多人知道标准才能理解标准最终遵守标准,同样,即使不是生产企业,消费者懂得标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现在,这种基本的知情权成为商品,成为经济利益,不仅仅是无耻,更是在阻扰食品安全的进步。因为这个:关于食品标准栏目暂停使用的说明 乱七八糟,不知自己所云,想听听大家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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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基本免费都能下载的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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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通过了的啊!都已经成定局了,还把这事托起作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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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生产,食品安全法没有明确处罚规定,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八章,第九十五条,无标或者不按标准组织生产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或者情节严重的,处5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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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国务院发文 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第二十四条内容摘录如下 (二十四)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推动修订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标准化法、著作权法等法律,加快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加快重点及新兴信息消费领域产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引导标准、专利等产业联盟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