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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状原料都容易存在,原料验收做好检验,另最终辐照可杀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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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种材料和公司都不同 没有什么参考价值这个主要看对最终产品的影响程度来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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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一起来讨论,这个比配方什么的要有意思多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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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标准化科,表一填,款已打,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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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质监局网站的办事指南,要不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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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 小于等于12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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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专业,补充一下,白熊的品牌现在是由嘉兴中华代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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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保质期早已经没有统一规定了,国际上更是没有,不同的生产条件即使生产同一产品,保质期限会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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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不明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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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这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希望被肯定.都希望有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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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提高你的产品售价不就可以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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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克里斯汀饼屋内,有一个《酒韵年轮》的蛋糕,食品添加剂,注明,复合膨松剂(碳酸氢钠、焦磷酸二氢二钠,磷酸氢钙,淀粉),成分正好和你说的内容一样。这个蛋糕是正式上市的商品,而且克里斯汀饼屋的牌子也很响,所以,应该没问题,只是用量不要超标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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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还没建立自己的公司,我都知道这是不行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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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体系都整合了,可以自己根据工厂实际情况进行整合文件,也可以委托相关机构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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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溶于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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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资质的外部检测机构应该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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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企业有没通过HACCP或其他的质量认证呢,若有的话我们可以查他的进料验证相关纪录,确定已过期原料进厂时间,什么时候开始就没有使用或是一直在使用而无纪录。总的一句话就是抓住不放,越挖越深,最终问题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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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日期不可以加贴,其他的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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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对了 对这种情况如果供应商上一批不够,然后加上部分另一批的一块给我们发的货,我们可以不可以自己根据当天来的原料自己编个批号算作一批呢,我想这样应该好操作些。哎越想越麻烦啊 到底怎么样才方便自己又方便那些商检来查呢,大家都来帮忙出出主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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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识别哪些物质是过敏原,再分析公司的哪些原辅料中含有这些过敏原物质。2、对含有过敏原物质进行进行投料加工时,要有明显的标识,工器具的利用要分开,以防止过敏原成分扩散到其他不含过敏原成分的产品中。3、对含有过敏原成分的成品包装上要进行标识,这种标识不能仅局限于配料表。而是要有警示标识,如“本产品含有大豆成分”,字体要突出,一般比配料的字体大。4、对不含过敏原成分的产品,其生产线曾生产过含有过敏原成分的产品,那么这种产品也可以进行警示标识。如“该生产线曾加工含有大豆的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