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张柔软度仪是一种模拟手感柔软程度的测试仪器。由昆山海达仪器专业生产,型号HD-539,适用于高档生活用纸、烟草薄片、纤维制品等材料的柔软度测定。
纸张柔软度仪的如何维护和保养?
1 .操作者应熟读使用说明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使用注意事项。非专责人员不应随便操作或调修仪器。
2 .经常保持仪器内部清洁,防止灰尘、水汽侵入机内。
3. 仪器不用时应盖好上盖,如长时间不使用,机内应放置防潮剂,以防止电子元器件受潮损坏,每隔一段时间应通电预热驱潮。
4. 仪器出现故障应请维修技术人员检查处理,切勿带病运转。
5. 主轴轴承应进行间断性加油润滑,但应注意不可过量,一般只需每次加入一滴钟表油。
纸张柔软度仪出现以下相关故障要及时联系厂家人员进行维修:
1.开机显示窗口液晶屏不亮;
2.开机后有蜂鸣报警声;
3.开机后测量头上下不动作;
4.试验结束后不打印;
5.打印结果与显示结果不一致;
6.用手碰触测量头导致传感器过载;
7.配件损坏时;
事实上,杀菌锅的灭菌效果不仅取决于杀菌锅本身.使用机器时,还应注意操作规范.如果机器运转不正常,其效果将会大大降低.因此,人们必须操作规范.使用机器时应该采取什么预防措施?
1.使用杀菌锅时要注意杀菌锅内物品之间要有一定的间隙,不能够太密集,否则杀菌效果将大大降低.
2.杀菌过程中要让锅内的压力保持在一个稳定的状态,不能够随便放气降低锅内压力,否则有可能导致气体沸出,不但起不到杀菌的效果,还有可能导致机器的损坏.
3.需等仪器自动切断电源后才可以打开,能够有效的保护仪器.
4.在使用杀菌锅时候要注意温度的调节以及压力的稳定,这样才能达到灭菌效果,才能够保护机器.
近年来,夹层锅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除了设备的技术性能之外,还为加工企业节省了大量资源.虽然是这样,但这也要求加工企业在使用和操作设备时要正确规范设备,以免损坏设备,造成各种麻烦.如何延长夹层锅的使用寿命?我们需要仔细理解这一点.
使用与保养
1.该设备为电加热夹层锅,每班使用前,应对各传动部位进行检查,添加润滑油,以免干磨,损坏设备.
2.检查各电器线路是否完好,连接处是否安全.牢固,保险丝是否匹配,一切完整无误后,方可通电加热.
3.开机前检查导热油加入量,加油量为加油口以下8公分.
4.正常使用过程中,锅体上边沿的两个进油口在加完油后不能堵死,敞开加热使用.每日操作完后必须把电加热电源关闭.
5.操作工在操作时不能带水操作,在外部有渗油现象时,停止操作.
夹层锅厂家的给大家介绍下关于此设备的操作问题,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用菌灭菌器在食用菌行业有着广泛的应用和发展,卫生可靠,该设备要由工作人员进行操作,以免发生事故,下面我们学习一下食用菌灭菌器的操作内容有哪些:
一:使用前先检查灭菌器灭菌器外部及相关部件有无异常,有异常需及时处理使之正常后方可使用灭菌器.
二:打开电源开关,打开蒸汽阀门,水阀,压缩空气阀,检查一下条件:
1.蒸汽源压力:0.4~0.6MPa,不能大于0.6MPa,若大于0.6MPa会造成进蒸汽气动阀打不开.
2.水源压力:0.15~0.3MPa,超过这个范围会造成抽真空不正常.没有水的情况不能使用真空泵,缺水会造成真空泵损坏.
3.压缩空气压力:0.4~0.7MPa.
三:关好后门,打开前门装料.装好料关好前门,确认灭菌参数正确后启动灭菌程序,进入自动运行.
四:整个灭菌程序运行结束后,关闭蒸汽阀门,水阀,开后门,等到内室蒸汽散尽后推出灭菌物.取出灭菌物后关闭电源,压缩空气阀.此时灭菌室内很热,后门暂时不关,等内室完全冷却再关上,否则内室会因冷却产生负压.
注意:灭菌结束后不宜长时间不开门,若长时间不开门内室冷却形成负压再开门需先回空气才能开门,影响灭菌效果.
五:灭菌器开关门注意事项:
1.关门时检查门密封条是否有突出,若有要把密封条按回密封槽内,同时检查有无异物影响关门,若有先清理完毕后再关门.
2.关门时,一定要推紧门后再按关门按钮,等到门齿牙落下后方可松开手,持续按住关门按钮一直到门关到位.
3.开门时一定要确认内室蒸汽已排尽,灭菌器内室压力为0 MPa时才能开门.
有机蔬菜、绿色蔬菜、品牌蔬菜、精品蔬菜……价格往往高于普通蔬菜几倍甚至十几倍。但是,在“有机”“绿色”“品牌”“精品”等种种动人的旗号下,“价高”是否真的代表“质优”?“贵的”蔬菜是否一定是“好的”?
一、某些蔬菜名不符实
近年来关于“有机蔬菜”、“绿色蔬菜”、“品牌蔬菜”、“精品蔬菜”等名不副实的现象在多地均不同程度存在。山东曾发生“有机蔬菜使用违禁农药”情况;广州某大型有机蔬菜配送商实际上并没有拿到“有机认证”;大连一家公司从菜市场低价购买蔬菜自行贴上有机标签,转手在超市高价出售等。
二、要全程控制也要加强溯源
目前市场上大部分有机蔬菜质量是合格的,但个别企业出现的问题还是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有机绿色蔬菜的生产企业应该在生产领域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出现问题的企业,应及时查找原因,找到问题的症结,从源头上控制。加强运输过程中的卫生监管,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新版《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本,以下简称《办法》)全国范围内实行,每枚有机产品标志有编号。新办法规定,所有进口至中国市场销售的有机产品,即使在国外已通过外国的有机认证,也必须再通过中国的有机认证方可标示为“有机产品”。
三、如何鉴别有机蔬菜要看三要素
有机产品国家标志、认证机构名称、有机码,有这3个,就是真正认证的产品。购买到有机产品后,消费者可刮开有机标志上的涂层获取有机码,到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网站输入查询是否为有机产品。
因此,我们不要盲目追求高售价的蔬菜,不要被商家的一些营销概念忽悠了。小编建议消费者选择正规的购买渠道,比如正规商超,比如上商城,另外我们也要充分的发挥消费者的权益,对假冒伪劣食品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经营许可证步可以开药店,开药房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向市药品监督局、申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分局提出 筹建申请 (开办零售(连锁)企业的,需说明连锁的管理体制),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药品、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企业端“企业筹建申请”(3.5寸盘)(申请人在网站下载企业端程序并正确填报、导出);
2、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学历证明、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3、拟经营药品的类别和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附拟注册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并注明与药品零售企业之间的可行进距离);拟设仓库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长宽高);
5、开办零售(连锁)企业,还应提交所属各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产相关证明;
6、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如需提交软盘的,一并作出如有引起数据文件丢失自行负责的承诺;
7、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2份;
8、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1、提出申请:向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
2、递交材料:递交与所申请经营类型相关的材料;
3、材料补正:受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并告知申请单位补正材料;
4、审核阶段:审核周期为30个工作日;
5、资质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从申请到筹建需要一段较长的周期。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开药店吗的相关内容,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步可以开药店的,如果想开药店需要具备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对于工作认为还有一定的资质要求。
2014年起,全国各地微信平台传一篇文章《蒸锅热饭引发血案!看看自己是否每天都在自杀!》,文中介绍冷水下锅煮东西时,自来水中的氯经过加热会包覆在食物上,食用致,因而要打开锅盖把水烧开再蒸煮食物。
加氯是目前常用的自来水灭菌手段。通常,自来水中的余氯含量在每升1毫克以下,实验证明对人体无害。只要没闻到刺激性味道,就不用担心水中的余氯过量。
世界卫生组织在饮用水指南中指出,水中的消毒副产物风险远小于不消毒的水带来的风险,这其中就包括了残留的氯气。氯气虽然有刺激性,但国际研究中心认为“目前尚无足够证据证明氯气可导致人类”。
所以,符合标准的自来水很安全,在蒸煮食物时水中的余氯早就分解了,根本不会附着在食物上。若想去除自来水中的余氯,可将水煮沸后保持沸腾状态数分钟后再熄火,亦可采用含活性炭等吸附材料的净水器对自来水进行过滤。
保水剂就是水分保持剂,加入后可以提高产品的稳定性,保持食品内部持水性,改善食品的形态、风味、色泽等的一类物质。为有助于保持食品中的水分而加入的物质,多指用于肉类和水产品加工增强其水分的稳定性和具有较高持水性的磷酸盐类或其他盐类。
肉制品生产加工是离不开磷酸盐的,磷酸盐是一种有效激活肉蛋白的肉制品水分保持剂。
主要分为单体类产品和复配类产品:
复配类产品:目前国家标准通用准则中命名称为:复配水分保持剂,包含俗称的腌制剂、嫩肉粉等产品名称。
保水剂的工作原理:
磷酸盐提高肉持水性机理:1、调整肉的PH值,使之高于肉蛋白的等电点(pH5.5),从而使肉的保水性能提高,保证肉的鲜嫩度。2、增加离子强度,有利于肌原纤维蛋白溶出,同食盐协同与肌浆蛋白形成一种网状的结构,使水聚集在网状结构。3、能螯合Ca2+、Mg2+、Fe2+等金属离子,提高保水性能,同时提高抗氧化作用,因为金属离子是脂肪氧化酸败的激活剂,加入磷酸盐后,原来与肌肉结合的钙镁离子,被聚磷酸盐螯合,肌肉蛋白中的羧基被释放出来,由于羧基之间的静电力排斥的作用,使蛋白质结构松弛,可以吸收更多的水分,从而提高肉的保水性。
磷酸盐的品种很多,单一产品作用总是有局限性,肉制品应用中也不可能选用单一的磷酸盐,总会有2种或2种磷酸盐以上的产品混合成复配的产品。
无磷保水剂的选择办法:
一、如何选择复配水分保持剂:
1、含肉量高的产品(50%以上):一般选用纯磷酸盐复配的产品,添加量在0.3%-0.5%。
2、含肉量稍低的产品:一般选用添加量在0.5%-1%,这类产品中一般都复配有胶体等特殊功能的添加物质,增加馅料的粘稠度和粘结力。
二、选择水分保持剂产品的原则:
1、产品的溶解性能,保持剂要溶解后才能使用的,溶解不好的产品是不能发挥产品作用的。
2、腌制肉馅保水以及发色的能力:肉馅腌制后,会有弹性,肉馅有亮度。
3、产品口感:纯度不够质量差的磷酸盐,制作成肉制品、品尝时会有涩感,明显的体现在舌头根部两侧,其次是产品品尝口感脆度等细节方面。
4、测定PH值,PH8.0-9.0,碱性太强,嫩化肉质严重,造成产品结构松散,切片不细腻,弹性差。
为规范绿色食品认证工作,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法》,制定本程序。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境外企业另行规定。
1认证申请
1.1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下载。
1.2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2受理及文审
2.1 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
2.2 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
2.3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2.4 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第3条。
3现场检查、产品抽样
3.1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3.2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
3.3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
3.4 现场检查合格,需要抽样检测的产品安排产品抽样:(1)当时可以抽到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依据《绿色食品产品抽样技术规范》进行产品抽样,并填写《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同时将抽样单抄送中心认证处。特殊产品(如动物性产品等)另行规定。(2)当时无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与申请人当场确定抽样计划,同时将抽样计划抄送中心认证处。(3)申请人将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和检测费寄送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
3.5 现场检查不合格,不安排产品抽样。
4环境监测
4.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由检查员在现场检查时同步完成。
4.2经调查确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规定的免测条件,免做环境监测。
4.3 根据《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调查确认,必要进行环境监测的,省绿办自收到调查报告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绿色食品定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同时将通知单抄送中心认证处。
4.4定点环境监测机构收到通知单后,40个工作日内出具环境监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环境监测情况表》,直接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
5产品检测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自收到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检测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产品检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产品检测情况表》,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
6认证审核
6.1省绿办收到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将认证申请材料、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省绿办绿色食品认证情况表》等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
6.2中心认证处收到省绿办报送材料、环境监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及申请人直接寄送的《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基本情况调查表》后,进行登记、编号,在确认收到后一份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下发受理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
6.3 中心认证处组织审查人员及有关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论。
6.4 审核结论为“有疑问,需现场检查”的,中心认证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计划,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得到申请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派检查员再次进行现场检查。
6.5审核结论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补充说明”的,中心认证处向申请人发送《绿色食品认证审核通知单》,同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需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充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并抄送省绿办。
6.6审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认证处将认证材料、认证审核意见报送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
7认证评审
7.1 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自收到认证材料、认证处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面评审,并做出认证终审结论。
7.2 认证终审结论分为两种情况:(1)认证合格;(2)认证不合格。
7.3 结论为“认证合格”,执行第 8条。
7.4 结论为“认证不合格”,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做出终审结论。2个工作日内,将《认证结论通知单》发送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8颁证
8.1 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证的有关文件寄送“认证合格”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在60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8.2 中心主任签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