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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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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夸张,夸大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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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工商局或质监局咨询核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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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这就是规格的一种表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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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炒没味儿,高温炒出哈喇味儿,主啊,再高温就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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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原料供应商应该就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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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正解,如果这个费用比较低,比如一两百块,就去做这个事情吧。原因很简单:抽检的时候,只要你标签有问题,一样判定你不合格,这个罚款,你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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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 这无可厚非的事啊。现场品控还是以监督、指导、检查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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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的,只有当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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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生产还是品质,主要还看质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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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茶叶的限量,我在在准备做这方面的工作,多交流。看饮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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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所用的标准都去备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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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籽油什么都好就是炒菜颜色太难看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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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还是在配料表中体现,毕竟这个水在工艺上体现作用,而且也同淀粉糊化产生了作用,并被淀粉大分子包含了,因此,挥发应该不能完全,还是要标识上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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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标植脂奶油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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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好计算,有的不好计算,看你什么产品了,像果汁饮料什么的就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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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配的,很难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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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吧。。法律还不至于规定这么细,如果你配料里面有牛肉,的确没有法律禁止你的名称叫牛肉水饺。。。这种情况在很多食用调和油的情况比较多见。。。所以啊,法律依据没有,但这是有争议的,所以建议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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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这样的方向概念都没有弄清楚,产品很难做啊。更不用说还没的备案、申请、注册等等流程,技术要求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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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明显有宣传功效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