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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办得顺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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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怕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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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香菇有国家标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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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上写凝胶糖果,分类有植物胶型凝胶糖果,动物胶型凝胶糖果,混合胶型凝胶糖果。产品类型,能只写到凝胶糖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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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机所和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搞了用射频技术的多维电子标签,植入牲畜耳内,对猪牛羊等实现了物流编码识别,成本好像是两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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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哀啊,国情在,没办法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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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都不透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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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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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不一样,有的地方太细了,给企业带来很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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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碳酸钠和碳酸钾在生湿面制品中可以使用,因小麦粉制品中都可以使用,表A3中要求,生湿面制品不包括在各类食品中,但是在表1中又进行了界定,可以用于小麦粉制品中,这说明界定以后是可以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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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了,就要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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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总数≤2000个/cm2,致病菌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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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是为了争一口气,不是为了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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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使用的速冻原料中的原料带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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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食都庆拿到玉米多肽的批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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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各位的回复目前执法人员有两种意见一线办案人员认为 在生产场所发现过期原料 与未过期的一起放置 无过期警示标识 且当事人无法证明未使用过期原料 明显存在使用过期原料的可能 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按照国家食药监局关于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处理区发现过期食品无论使用与否一律视为使用的回复作为推论 应视为使用过期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则应该按照124条第二项进行处罚??其目的是直接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处罚 加大执法监管的威慑力高层领导认为 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使用过过期食品添加剂??也不能按照国家食药监局关于餐饮单位过期使用的处理原则推论到生产环节 故不能判定其使用过期 目的是为了防止当事人行政诉讼中因我方证据不足导致败诉另外,确实没有任何办法证明当事人是否使用过过期食品添加剂了 唯一的证据就是询问笔录中当事人称在过期前使用过 过期后未使用请各位前辈看看如果直接判定使用过期食品添加剂 诉讼中败诉可能大吗 如果比较大 就只有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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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软包装是用凹印的,速度快,量大的话很便宜。不知道你这个软包装是什么样的,需要用到热转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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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而又不切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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钮甜放到液体中还可以的,固体的产品中很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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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家叫济宁耐特,做香精的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