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实施后,对有机产品认证的过程有了更明确的规定。消费者可以通过可追溯性有机码查询到有机产品信息,确保购买到合格的有机产品。
深圳检验检疫局认证处负责人陆奇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2013年4月1日实施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与之前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是有区别的:此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中,对有机产品新增了一个17位数的有机码。
有机码也叫溯源码,为保证有机产品的可追溯性,国家认监委要求认证机构在向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企业发放认证标志或允许有机生产企业在产品标签上印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时,必须按照统一编码要求赋予每枚认证标志编码,该编码由17位数字组成,其中认证机构代码3位、认证标志发放年份代码2位、认证标志发放随机码12位,并且要求在17位数字前加“有机码”三个字。
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认监委官方网站中的“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查询每一张有机认证证书的相关信息,证书信息中标示了认证机构、证书编号、获证企业、认证证书类型、认证产品名称、生产基地名称和地址、认证年产量等。“155号令要求有机产品认证过程中需认证机构现场检查、产品检测、环境监测这三个环节。”此外,《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对进口有机产品的标准规定更明确。它规定进口有机产品需要国家认监委认定的国内认证机构有机认证。以农产品为例,美国有机产品农药残留标准其实比国内的低,美国标准为不超过安全标准的5%,而国内标准则是零容忍。
有机认证新规实施之前,消费市场上存在大量的有机转换产品。据了解,有机转换产品与真正的有机产品是有差距的。宁波市质监局合格评管处工作人员介绍说,真正的有机产品,一般要经过2~3年的转换期,在此期间的产品不能叫有机产品,只能叫“有机转换产品”。而2013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则取消了有机转换认证标志,有机产品获得认证前仍然要经过2~3年的转换期,转换期产品只能作为常规产品销售,从而有利于消费者统一识别有机产品,从根本上杜绝了利用有机转换认证冒充和混淆有机认证的违法行为。此外,对于谁有资格来认证有机产品,新规也有说明:有机产品由国家认监委批准的第三方机构来认证。
目前在国内,有资格做有机产品认证的机构达20多家,多分布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大城市。为了防止以假乱真,现在第三方认证机构会根据有机生产企业的产量来颁发相应的认证标志和销售证,进一步规范了有机产品的市场秩序。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有新鲜事,而每天都会有新鲜事而发生,只要多走动,常常会听到有人说生活方面的事,那么生活中所说的那些事,到底是正确还是错误呢?当然要有实践证明,也要讲究科学根据,今天小编就来说一说几个错误的生活常识。
1.吃巧克力长痘痘
对巧克力爱好者来说,好消息是这种说法也是一个错误的健康传说。吃巧克力引发并没有得到实验的证实。目前对普通的基于控制皮脂分泌、保证毛囊通畅、保持皮肤清洁和控制。
2.牛奶生痰
许多妈妈不敢给的孩子喝牛奶,理由是牛奶生痰。澳大利亚的一个研究小组招募了一些志愿者,让他们鼻(也就是普通的病原体),经过10天的观察,他们没有发现饮用牛奶和痰液分泌的任何联系。而人们形成牛奶生痰的主观认识是由于牛奶会让我们的唾液变得黏稠,从而感觉似乎是有痰。
3.维生素C可以
1954年诺贝尔化学奖和1962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美国化学家鲍林撰写了一本名为《维生素C与普通》的书。书中的主要观点是每天服用1000毫克或更多的维生素C可以;维生素C可以。
然而,几项大型的实验都证实,虽然维生素C有助于减轻,但是不论对成人还是儿童,没有任何可信的证据证明,服用大剂量维生素C可以。需要注意的是,长时间大剂量摄入维生素C可能导致、和结石。医生建议每日维生素C摄入量不要超过200毫克。
4.睡前吃东西容易长胖
人们常告诫希望身材苗条的女孩睡前不要吃东西,理由是睡觉的时候人慢,卡路里不能被身体“燃烧掉”,能量更容易转化成脂肪囤积起来。其实,在晚上摄入的卡路里和在白天摄入的卡路里没什么两样。之所以形成这种误解,是因为人们睡前加餐,往往选择饼干、薯片这些零食,它们都是量食品。
5.银杏叶泡茶有益健康
银杏叶片中含有大量具有抗氧化性质的黄酮类物质。有实验证明黄酮可以改善实验动物的功能,并有一定的作用。不过,银杏叶片中还含有另一种物质——白果酸,它也是导致人们吃白果的物质。
6.多吃菠菜补铁
菠菜与其他绿叶蔬菜的铁含量相差无几,而且菠菜富含草酸,这反而影响了铁的吸收。这一传说的源头是1870年学者沃尔夫发表的一篇关于菠菜中铁含量的报告。直到1937年,人们才发现沃尔夫把小数点往后错点了一位。不过,菠菜中维生素A、E和胡萝卜素的含量比较高,多吃菠菜的确有益健康。
因此小编建议不要轻信所谓的生活常识,也不要随便乱用方法解决问题,只有实践和科学证明才是的。
法律没有规定说,有过刑事犯罪记录的人,不可以经营餐饮业。法无禁止则可以,当事人完全可以去工商部门去申请营业执照。经营餐饮业,还需要到食监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要的证件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职业证明(退、离休证明,退职证明,下岗职工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出具社区管委会证明);
3、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属公有产权的出具产权单位证明,私有房产出具私有产权证〈复印件〉,出租的出具双方租赁协议书及出租产权证〈复印件〉);
4、个人合伙经营的,出具合伙协议书;
5、有关技术行业证件:
另外: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生活美容、美发、理发、旅店等行业,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合格证。
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
行政拘留不留案底。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行政拘留属于一种行政处罚。在警告、罚款不足以与其行为恶性想适应时,才采取行政拘留。《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都对从业人员的司法情况作了要求。在考公务员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可知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所以行政处罚不影响包括资格,对于出国而言,也不会影响。当然,受到行政处罚的任何人,公安都会有记录,你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所以不存在案底问题。
有人说可以消除违法记录,肯定是骗人的。因为违法记录及涉及到办案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系统信息管理人员,如果违法操作会有多人受到行政处罚。
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法律没有规定说,有过刑事犯罪记录的人不可以经营餐饮业,也就是说当事人完全可以去工商部门去申请餐饮许可证。
真空包装的主要作用是除氧,以有利于防止食品变质,其原理也比较简单,因食品霉腐变质主要由微生物的活动造成,而大多数微生物(如霉菌和酵母菌)的生存是需要氧气的,而真空包装就是运用这个原理,把包装袋内和食品细胞内的氧气抽掉,使微生物失去生存的环境。
实验证明:当包装袋内的氧气浓度≤1%时,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速度就急剧下降,氧气浓度≤0.5%时,大多数微生物将受到抑制而停止繁殖。(注:真空包装不能抑制厌氧菌的繁殖和酶反应引起的食品变质和变色,因此还需与其它辅助方法结合,如冷藏、速冻、脱水、高温杀菌、辐照灭菌、微波杀菌、盐腌制等。)真空除氧除了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外,另一个重要功能是防止食品氧化,因油脂类食品中含有大量不饱和脂肪酸,受氧的作用而氧化,使食品变味、变质,此外,氧化还使维生素A和C损失,食品色素中的不稳定物质受氧的作用,使颜色变暗。所以,除氧能有效地防止食品变质。真空充气包装则除了有真空包装所具备的除氧保质功能外,主要还有抗压、阻气、保鲜等作用,能更有效地使食品长期保持原有的色、香、味、形及营养价值。
另外,有许多食品不适宜采用真空包装而必须采用真空充气包装。如松脆易碎食品,易结块食品,易变形走油食品,有尖锐棱角或硬度较高会刺破包装袋的食品等。食品经真空充气包装后,包装袋内充气压强大于包装袋外大气压强,能有效地防止食品受压破碎变形并不影响包装袋外观及印刷装潢。
真空充气包装在真空后再充入氮气、二氧化碳、氧气等单一气体或二、三种气体的混合气体。其氮气是惰性气体,起充填作用,使袋内保持正压,以防止袋外空气进入袋内,对食品起到一个。其二氧化碳能够溶于各类脂肪或水,引成酸性较弱的碳酸,有抑制霉菌、腐败细菌等微生物的活性。其氧气具有抑制厌氧菌的生长繁殖,保持水果、蔬菜的新鲜及色彩,高浓度氧气可使新鲜肉类保持其鲜红色。
一、食品卫生许可证地址可以改吗
可以更改。需要办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申请办理餐饮卫生许可证要到经营管辖的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具体的地址查询方法,可以上相关的查询办理的业务的地址。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应当具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的条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相关信息征地补偿费应当在期限内支付?
2、应当具有与其经营、贮存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食品经营场所应当与暴露垃圾堆、坑式厕所、粪池等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至少25米距离;
(二)食品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应当分开或能够以一定的隔开物相分离;
(三)食品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四)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立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销售区域或专柜,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其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三、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综上,通过学习上述知识我们可以知道,食品卫生许可证地址是可以进行更改的。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食品卫生许可证地址可以改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
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官方定义是这样的: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这段话有点儿太一本正经了。通俗点儿说,添加食品添加剂无外乎要符合下面 4 个作用:
(1)让食品「更好吃」,比如各种色素、香精、增味剂等。
(2)让食品「更安全,更耐放」,比如防腐剂、抗氧化剂等。
(3)让食品「更营养」,比如营养补充剂等。
(4)让食品加工工艺「更方便」,比如脱模剂、被膜剂、加工助剂等。
为了继续理清食品添加剂的定义,我们一定要先排除一些「异端分子」。
首先,像苏丹红、「瘦肉精」、三聚氰胺这些人们唯恐避之不及的东西,都不属于「食品添加剂」,而属于「违法添加物」。它们是本不应该出现在食品里面,但一些黑心商家为了谋求利益,往食品里乱加的东西。而正规的食品添加剂,是食品里面本来就允许添加的东西,这两者是有天壤之别的。
其次,像糖、盐、料酒之类的物质,我们一般也不把它视为食品添加剂,而是作为「食品原料」来看待。也就是说,我们把它看作食品里「本该有」的东西,而不是「额外添加」的东西。
但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有的时候边界会比较模糊。比如说,根据现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味精既可作为食品中的「食品原料」,又可作为「增味剂」添加到食品中。如果是后者,它会被称为「谷氨酸钠」,是食品添加剂的一种。再比如,同样是提取物,酵母提取物、麦芽提取物都是食品原料,但是迷迭香提取物则是一种添加剂。
那么,我们该如何区分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原料呢?其实也很简单。
我国对于食品添加剂有专门的标准:《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这一标准中列出的所有东西,都被视为「食品添加剂」。不在这个列表中的,而又有相关标准存在,确定可以添加到食品中的东西,则被视为「食品原料」。如果没有任何标准,那么这样东西就是「非法添加物」,不能添加到食品中。
1、杀菌锅的操作工艺指标及工作压力,高工作温度.
2、杀菌锅的操作方法与程序和注意事项.
水产海产品经常会非法运用甲醛进行泡发,经甲醛溶液浸泡的海参、鱿鱼、虾仁、银鱼、贝类等体积增长、外观挺括、可增加韧性和脆感。同时,用甲醛处理过的水产品,不易腐烂,保存期也大大延长。
但是甲醛腐蚀性强,有刺激性,味臭,能刺激鼻喉黏膜,具有防腐和凝固蛋白质的作用。对人体神经系统、免疫系统、肝脏等有严重毒害,对啮齿类动物实验已证明甲醛的致癌作用。
所以要了解鉴别甲醛泡发的方法:
1.看。使用甲醛泡发过的海产品外观虽然鲜亮悦目,但色泽偏红;
2.闻。会嗅出一股刺激性的异味,掩盖了食品固有的气味。
3.摸。甲醛浸泡过的海产品特别是海参,触摸,手感较硬,而且质地较脆,手捏易碎。
4.尝,吃在嘴里会感到生涩,缺少鲜味。
5.检,运用食品甲醛检测仪GY-1051能够快速检测水产品、水发食品、豆制品、干果、酒类饮料、禽类、麦粉、糖、腐竹、粉丝、香菇等食品中的甲醛含量。
时代在飞速的发展,科技化的东西在人们中的生活中已屡见不鲜了,这些科技化的东西给你人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省下了不少的人力、物力。食品方面也随着科技的进步而不断发展着,比如方便食品,方便食品的产生就是为了满足步伐较快的上班族的生活饮食,为他们省不少的吃饭时间。
方便食品的加工制作原料主要有米、面、杂粮等粮食作物,它们只需简单的操作就可以食用了,特别的方便,而且携带方便,便于储藏。
方便食品种类大全
方便食品的种类特别多,一下是小编整理出来的,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即食食品:拆开包装就可以吃的食品,比如各种糕点、白馒头、面包、麻花、油饼、混沌、汉堡、馅饼、卤蛋、咸鸭蛋等等食品。
速冻食品:这种食品是把一些事先烹调好的食品冷冻起来,让消费者买回家后稍微加热一下就可食用的。冷冻食品有饺子、汤圆、玉米等等。
干的或粉状的方便食品:方便面、米线、方便米粉、方便米饭、饮料、调料、速溶奶粉、果汁、袋装咖啡粉等等经过开水冲泡就可以食用的食品。
罐头食品:水果罐头、肉罐头、蔬菜罐头等。
方便菜肴:稍微加热就可吃的中式菜品。
不同食物都有一定的颜色特征,食物的颜色和色泽不仅体现其新鲜程度,还影响食用者的心理,是食物的重要品质指标。不少商贩为了食品颜色鲜艳,增加购买欲望,往往会在食品中添加不良色素,这样一来就会有潜在的致癌、致畸、致突变性,给人们的饮食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食用色素又称着色剂,是赋予和改善食品色泽的物质,属于食品添加剂。同色类的不同着色剂,其着色能力、色调、稳定性有差异,与其他色类着色剂的调色效果也不同,所以为了满足不同的需求,同色类着色剂也要有多种。目前,世界上常用的食用着色剂有60余种,按其来源和性质可分为食用天然着色剂和食用合成着色剂两大类。
食用天然着色剂主要来自天然色素,按其来源不同主要分三种:植物色素如辣椒红、姜黄、天然胡萝卜素等,动物色素如紫胶红、胭脂虫红等,微生物类如红曲红等。
食用合成着色剂按其化学结构分为两种:偶氮色素类如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柠檬黄等,非偶氮色素类如赤藓红、亮蓝等。
无论食用天然着色剂还是食用合成着色剂,国家对其安全性都要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只有通过风险评估、获得批准才可以作为食用着色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明确规定了允许使用食用着色剂的使用范围及使用限量或残留量。
生产食品色素多功能检测仪GY-DS1006能够快速检测苏丹红,靛蓝,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诱惑红,罗丹明B等,用直观的数据更加清晰明了的检测食品中的非法色素添加。保障人们的食品安全。
食品增味剂全称为食品风味增强剂, 又称鲜味剂,是指具有鲜美的味道, 可用于补充或增强食品风味的一类物质。食品鲜味剂不影响酸、甜、苦、咸等4 种基本味和其它呈味物质的味觉刺激, 而是增强其各自的风味特征, 从而改进食品的可口性。食品增味剂能引发食品原有的自然风味, 是多种食品的基本呈味成分。
中文名称 |
英文名称 |
CNS号 |
INS号 |
功能 |
氨基乙酸(又名甘氨酸) |
glycine |
12.007 |
640 |
增味剂 |
L-丙氨酸 |
L-alanine |
12.006 |
— |
增味剂 |
琥珀酸二钠 |
disodium succinate |
12.005 |
— |
增味剂 |
辣椒油树脂 |
paprika oleoresin |
00.012 |
160c |
增味剂、着色剂 |
糖精钠 |
sodium saccharin |
19.001 |
954 |
甜味剂、增味剂 |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 |
disodium 5‘-ribonucleotide |
12.004 |
635 |
增味剂 |
5’-肌苷酸二钠
|
disodium 5‘-inosinate
|
12.003
|
631
|
增味剂
|
5’-鸟苷酸二钠 |
disodium 5‘-guanylate |
12.002 |
627 |
增味剂 |
谷氨酸钠 |
monosodium glutamate |
12.001 |
621 |
增味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