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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按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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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用新食品原料来生产保健食品,是不是就需要办理资质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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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列出次级配料就OK了。比如:XX、食用调和油[大豆油、棕榈油、食品添加剂(特丁基对苯二酚)]、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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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不够详细,比如,配料表中还有什么(用于判断是否有带入的可能),检出量是多少(用于判定属于添加还是属于带入、是否起到工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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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同单元产品的原材料生产设备都不同,在一份申请书上无法按照工艺流程清晰的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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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可以看到内产品的生产日期!不然消费者会误认为你的“包装日期”就是“生产日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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刨肉机,绞肉机,打浆机,成型机,水煮槽,冷却线,速冻机,包装机,金属探测,封箱机,成品库以上设备就是按工艺的顺序来的,最起码的设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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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都属于不合格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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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五十条,明知道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还进行生产,超范围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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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 枯草芽孢杆菌可以生产纳豆,那么用纳豆生产别的产品(纳豆粉、纳豆饮料)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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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道理是没事,但是如果投诉也不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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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复函也没说清楚究竟能不能分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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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吧,没有营业执照,那就只生产,不销售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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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明确的使用范围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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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鸭怎么可能属于可食用动物肠衣类?这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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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学看看,怎样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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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写的很明确了,可以使用,还不限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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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磷酸根的含量不能超过0.5%,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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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还没有看到果蔬汁这样的类似工艺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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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 可以比花生小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