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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礼包就没问题,正式包装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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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豆蔻又称砂仁、阳春砂、缩砂密,属姜科植物的果实,有樟脑油样的芳香味,含香精油1.3%~2.6%,有温脾止泻的药效。中式肉制品加此调味,有提味增香的功效。《加工肉制品常用的香辛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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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蛋白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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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把范围扩大一点如卫生培训。光是消毒的话没什么好讲的,对人而言就是七步洗手法,浸手,浸鞋消毒液使用,配制。对环境就是紫外灯或臭氧什么的。对工具,设备就是酒精喷雾,蒸汔消毒或CIP什么的。如果是卫生的话那就话题就比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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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环节控制好可以不杀菌,如果想杀菌的话就辐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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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版本第二十五条 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2015版本第三十条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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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版本第二十五条 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2015版本第三十条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卫计委发布了GB 709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一企业生产即食类食用菌(腌渍食用菌),以前依照要求编写了企业标准并备案了,将于2015-5-15到期。到备案管理部门进行到期续备案复审,答复说:原企业标准并不严于该国标,不予复审续备案了,企业应该执行已经发布的GB 709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企业很高兴,这样省下复审费用(你懂的)又咨询QS行家老师老师看了GB 709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蔬菜制品是指以蔬菜和食用菌为原料,采用腌制、干燥、油炸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蔬菜制品,申证单元为4个,即酱腌菜、蔬菜干制品、食用菌制品、其他蔬菜制品。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蔬菜制品具体单元及小类名称,即蔬菜制品[酱腌菜、蔬菜干制品(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腌渍食用菌)、其他蔬菜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601。逐条核对了细则中的食用菌制品质量检验项目表以后出厂检验只需检查净含量感官标签真的很简单了,以前标准中的什么盐度、耳片厚度、杂质、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都不再需要进行得了(以前这些项目不制定,标准备案不给通过,被逼写这些项目指标要求的)企业曾因耳片厚度及盐度控制忽高忽低,烦死了现在都不要求了老板高兴了,化验员都可以省了(试剂费自然了),还说以后这个化验室也可以不要了,给拆了做仓库。净含量、感官、标签,指定任何员工都可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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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料药材中的有效成分是挥发性的,平时要拿出来冰冻保存,卤肉的时候放入卤水中一起加热,卤制结束后马上取出冷冻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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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把错误之处用印有正确标准的不干胶粘贴粘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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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的实质是按“过氧化值按GB/T 5009.37操作”。 但是,如 不同样品品种 的 处理方法各有不同,所以要转一大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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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最好分开包装然后内包装注明营养成分。如果混合包装。最好注明每个口味的营养成分那更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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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BDG01是他的企业标准。一般GB:国家标准 DB:地方标准 GB/T:国家推荐标准 Q:行业标准 Q/:企业标准 企业标准是企业的秘密,你不可能知道的。根据报告的检测机构:计量检测机构,可以知道,这个报告是检测计量就是他的净含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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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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酵母抽提物是属于轻工工业产品范畴或者说是生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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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各种规定都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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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叫原名字,但是执行标准应该用跟产品相应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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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4881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相关产品类别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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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签应该不是食材也不是包装物吧。我觉得没必要取证。但生产厂家应有合格的卫生证明。塑料勺子不是食材也不能算是包装物吧,可是它就属于发证范围内的产品。竹签可以算做工具类,但目前这个竹制品这个材质没有纳入发证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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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巴氏杀菌机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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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企业自己选择,没有什么强制要求,咸肉还有散卖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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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律没有限制包装标签上注册商标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