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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有国标吧。要根据不同产品选择标样,然后做标准曲线,再得出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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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蛋白在国内应用缺少国家指导推荐,其实大豆蛋白作为一种安全营养的添加剂都能够在食品中添加,但是注意正确选择厂家,避免使用那些复配大豆蛋白产品。日本、西欧都已经将大豆蛋白应用于各类食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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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色,只能说是一部分中国人对肉制品加工的一个方法,它的味道很多人喜欢吃,很多人不爱吃。个人观点味道很好吃,但是不能吃太多了,都说烟熏制品吃多了对身体不好,适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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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大是肯定的, 或是模糊某些科学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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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溶性香精:通常也称为水质香精,是由香精基溶于乙醇、蒸馏水、丙三醇或丙二醇等水溶性溶剂而成,或以乙醇和蒸馏水萃取的方法,自天然香味料(如甜橙油、柠檬油等)制得。这类香精在一定的比例下,可完全溶解于水,溶液呈清澈透明。 油溶性香精:通常也称油质香精或呈耐热性香精,是由香精基溶于精制的可作食用的动、植物油、精油或丙二醇等而成。此类香精的特点是香气比较浓郁、沉着和持久,香味强度较高,比较不容易挥发。? ?水溶性香精:内含大量乙醇,所以应按一级易燃品规定保藏。一般应放在5~30℃左右,凉爽阴暗、通风干燥又远离火源的地方。 油溶性香精:保藏方法与水溶性香精相同。饮料中经常使用的是水溶性香精、乳化香精,也可用丙二醇产品。因糖果需经受一定的温度,故较多选用油质或丙二醇产品。胶基糖因其胶基受色拉油和丙二醇影响较大,常使用以三醋酸甘油酯或ODO为溶剂的香精,有时也用粉末香精。香精在冷食中的主要作用为赋香、辅助、矫味等。常选用水质或丙二醇香精,也可用乳化、油质、粉末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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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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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保证产品内在质量以及外在的产品特性要求,有间隔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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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了多少组平板??如果只有一组100倍稀释只长了一个菌,其他组都是0,不排除是环境误差跟人为误差。这个算数也是算<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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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可能是糯米粉的问题, 另外注意一下油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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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有信誉的企业,索要三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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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避光,除非这个色素质量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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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原则上是不允许用药用辅料的,使用添加剂时一般是参考GB2760中的相同剂型或相似剂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羟丙基β环糊精是不能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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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检验报告是按批次的,第三方的才是一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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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使用只要不误导消费者 或有其他违反相关法规的图片都可以的详见 《保健食品标志管理规定》 和 《GB 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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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500ML的蒸发皿,试了一下,效果还可以,有需要的不妨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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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聚果糖和菊粉都是低聚糖类,主要是提取生产的来源不同,低聚果糖是玉米,菊粉是菊苣。膳食纤维的种类太多了,植物性食物中不能被人体消化吸收的那部分物质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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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字体打出来,高度够就行,不要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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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与物料的粘性有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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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不可以,这样写不是食品配料的通用名称,另外是铁的话是不能作为食品配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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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没有出现过类似的情况这么说吧,是全部还是部分?如果是全部,那就是喷码机的溶剂或者墨水问题,如果是部分,就是你的包材问题,包材是同批次么?还是多批次?